施工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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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5,367,84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德昌县2024年度常态化资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补遗一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年(限定 在 3 至 5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外,另有: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加 1分,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加 1分。造价员: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加1分

3 分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及类似业绩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中企业资质要求得 0.5 分,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级资质的加 0.5 分。(本项满分 1分)2、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中的业绩要求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地质灾害施工业绩得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类似业绩是指: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不低于*元且已通过竣工终验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不含矿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类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终验意见书复印件)

4 分

现更正为: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3 年(限定 在 3 至 5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外,另有: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加 1分。造价员: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有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

3 分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及类似业绩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中企业资质要求得 1 分。(本项满分 1分)2、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中的业绩要求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地质灾害施工业绩得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类似业绩是指: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不低于*元且已通过竣工终验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不含矿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类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终验意见书复印件)

4 分

二、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德昌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泉 (略)

2024年08月22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5,367,84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德昌县2024年度常态化资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补遗一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年(限定 在 3 至 5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外,另有: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加 1分,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加 1分。造价员: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加1分

3 分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及类似业绩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中企业资质要求得 0.5 分,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级资质的加 0.5 分。(本项满分 1分)2、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中的业绩要求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地质灾害施工业绩得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类似业绩是指: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不低于*元且已通过竣工终验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不含矿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类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终验意见书复印件)

4 分

现更正为: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3 年(限定 在 3 至 5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外,另有: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加 1分。造价员: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有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

3 分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及类似业绩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中企业资质要求得 1 分。(本项满分 1分)2、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中的业绩要求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地质灾害施工业绩得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类似业绩是指: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不低于*元且已通过竣工终验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不含矿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类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终验意见书复印件)

4 分

二、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德昌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泉 (略)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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