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招标公告
雄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招标公告
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补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补充) (项目名称) 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的批复(雄改发审字〔 2023〕 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 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宇建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补充) 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县域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及固雄线部分挡墙、护坡、 (略) 面修复等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 *.4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本) ,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提供本单 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2023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 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 罚 ,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吊销执照 ,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 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 ”网站 (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
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 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 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 , 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 、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略) ”在“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 ,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08-23 09:30:00 至 2024-09-13 09:29:59 (北京时间 ,下同) ,通 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 (略) ” (网址:http://**)(以下简 称“ (略) ”)的“ 电子招标项目 ”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 ,应先在“ (略) ” (略) 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 证书办理 , 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4-09-1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再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 ,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 ,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 ,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 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无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雄安 (略) (网址:http://**)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略) -开标系统 ”, (略) 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远程登录“ (略) -开标系统 ”参加远程开标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略) ”中“我的投标项目 ”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河北省 (略) (http://**) 、雄安新 区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 雄县人民大街68号 联系人: 张铁锋
电 话 : 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 网址(如有) : /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 (略)
地 址 : 河 (略) 桥西区靶场街华业大厦B座1121室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 0311-*
电子邮件: *@*63.com 传真(如有) : /
网址(如有) : /
10. (略) 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 (略) ”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
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略) ”或“ (略)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 (略) 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
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
,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
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
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
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
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 (略) (略) 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
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略) ”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
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
10.1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
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14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312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
源 (略) 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
*、0312-*。
10.15(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通过“ (略)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略) -开标系统”的“异议”
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博文
联系电话: 0311-*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河 (略) 桥西区靶场街华业大厦B座1121室
②本项目质疑、投诉及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312-*,邮箱:*@*63.com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
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
、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
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
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
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
招标。
10.16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0.18雄安新区 (略) 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 (略) 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
(略) (略) 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 (略) 启用 (略) 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
312-*进行咨询。
10.19此项目使用雄安 (略) ,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招标文件PDF版-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补充)_(终)招标文件-副本.pdf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补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补充) (项目名称) 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的批复(雄改发审字〔 2023〕 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 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宇建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雄 (略) 恢复重建工程(补充) 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县域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及固雄线部分挡墙、护坡、 (略) 面修复等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 *.4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本) ,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提供本单 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2023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 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 罚 ,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吊销执照 ,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 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 ”网站 (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
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 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 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 , 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 、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略) ”在“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 ,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08-23 09:30:00 至 2024-09-13 09:29:59 (北京时间 ,下同) ,通 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 (略) ” (网址:http://**)(以下简 称“ (略) ”)的“ 电子招标项目 ”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 ,应先在“ (略) ” (略) 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 证书办理 , 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4-09-1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再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 ,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 ,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 ,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 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无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雄安 (略) (网址:http://**)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略) -开标系统 ”, (略) 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远程登录“ (略) -开标系统 ”参加远程开标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略) ”中“我的投标项目 ”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河北省 (略) (http://**) 、雄安新 区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 雄县人民大街68号 联系人: 张铁锋
电 话 : 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 网址(如有) : /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 (略)
地 址 : 河 (略) 桥西区靶场街华业大厦B座1121室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 0311-*
电子邮件: *@*63.com 传真(如有) : /
网址(如有) : /
10. (略) 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 (略) ”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
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略) ”或“ (略)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 (略) 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
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
,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
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
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
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
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 (略) (略) 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
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略) ”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
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
10.1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
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14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312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
源 (略) 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
*、0312-*。
10.15(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通过“ (略)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略) -开标系统”的“异议”
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博文
联系电话: 0311-*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河 (略) 桥西区靶场街华业大厦B座1121室
②本项目质疑、投诉及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312-*,邮箱:*@*63.com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
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
、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
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
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
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
招标。
10.16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0.18雄安新区 (略) 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 (略) 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
(略) (略) 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 (略) 启用 (略) 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
312-*进行咨询。
10.19此项目使用雄安 (略) ,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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