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驿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吉首驿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022HNGYSBZHPGF2[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吉首驿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吉首驿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2024年7月12日发布答疑回复公告(2)的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评分标准“近3年受到的奖惩情况-充电桩设备厂家”评分标准为:
现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评分标准“近3年受到的奖惩情况-充电桩设备厂家”评分标准更正为: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9日9时00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吉首驿安停 (略) 地 址: (略) 乾州总部经济大楼五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 (略) 地 址: (略) 世纪山水60栋1312室 项目负责人:陈进良(项目负责人)、王漫思(其他成员)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43-*。 2024年8月21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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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022HNGYSBZHPGF2[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吉首驿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吉首驿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2024年7月12日发布答疑回复公告(2)的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评分标准“近3年受到的奖惩情况-充电桩设备厂家”评分标准为:
现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评分标准“近3年受到的奖惩情况-充电桩设备厂家”评分标准更正为: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9日9时00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吉首驿安停 (略) 地 址: (略) 乾州总部经济大楼五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 (略) 地 址: (略) 世纪山水60栋1312室 项目负责人:陈进良(项目负责人)、王漫思(其他成员)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43-*。 2024年8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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