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石梅半岛项目 34#地块景观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
一、内容:
各投标人: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工作的支持,现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总工期 90 天,开工时间最终以*方通知为准”修改为“总工期 60 天,开
工时间最终以*方通知为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控制价 *.32 元;二标段控制价 *.94 元。
3、工程量清单以最新发布的为准。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送样,样品(需同时递
交样品清单表)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其他有关问
题,请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兴隆镇兴梅大道 2 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龙华 (略) 8 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 A 栋 5 层
联 系 人: 何英英、吉海珠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石梅半岛项目 34#地块景观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
一、内容:
各投标人: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工作的支持,现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总工期 90 天,开工时间最终以*方通知为准”修改为“总工期 60 天,开
工时间最终以*方通知为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控制价 *.32 元;二标段控制价 *.94 元。
3、工程量清单以最新发布的为准。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送样,样品(需同时递
交样品清单表)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其他有关问
题,请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兴隆镇兴梅大道 2 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龙华 (略) 8 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 A 栋 5 层
联 系 人: 何英英、吉海珠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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