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废标公示第二次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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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废标公示第二次第1包

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第二次)流标公告

(2024-JYCJCX-G1002)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第二次)”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项目废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YCJCX-G1002

三、废标原因:

本项目满足评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四、 (略) 本项目同时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26.com

采购单位:张先生,*

采购管理人员:傅先生,*

纪检监督人员:符先生,*

,福州

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第二次)流标公告

(2024-JYCJCX-G1002)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第二次)”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项目废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YCJCX-G1002

三、废标原因:

本项目满足评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四、 (略) 本项目同时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26.com

采购单位:张先生,*

采购管理人员:傅先生,*

纪检监督人员:符先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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