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12366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12366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
删除《国家税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二项第(一)条中“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运营管理系统软件,且具备相关的税务知识库web端系统软件和呼叫中心智能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9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 2024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略) 站(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9月1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 (略) 上投标、开标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 (略) 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2.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略) 站(http://**)《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略) 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 (略) 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5.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略) 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7.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宿城区发展大道2609号
联系方式: 杜老师,052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技术);杜老师(商务)
电 话:0527-*(技术);0527-*(商务)
五、附件
1.国家税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2.国家税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
删除《国家税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二项第(一)条中“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运营管理系统软件,且具备相关的税务知识库web端系统软件和呼叫中心智能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9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 2024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略) 站(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9月1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 (略) 上投标、开标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 (略) 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2.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略) 站(http://**)《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略) 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 (略) 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5.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略) 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7.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宿城区发展大道2609号
联系方式: 杜老师,052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技术);杜老师(商务)
电 话:0527-*(技术);0527-*(商务)
五、附件
1.国家税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2.国家税 (略) 税务局*热线及征纳互动坐席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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