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废标公告其他
某部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废标公告其他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废标公告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16:14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汤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B作20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魏先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YCJCX-G1002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废标公告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二次)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0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招标人核查后,现公示如下:
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此项目废标。
四、公示有效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张先生、汤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B作2010室
联系方式:魏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废标公告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16:14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汤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B作20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魏先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YCJCX-G1002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废标公告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福州区域-01灾损恢复工程(二次)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09:3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招标人核查后,现公示如下:
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此项目废标。
四、公示有效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张先生、汤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B作2010室
联系方式:魏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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