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修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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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修改通知二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

修改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略) 工业 (略) 的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晋建施招*),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修改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行政质检监督部门和项目业主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规定的工程技术档案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内业资料,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记录等。上述文件的原始材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相关规定装订成册]。”;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第②条”修改为:“②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

三、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工业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

修改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略) 工业 (略) 的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晋建施招*),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修改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行政质检监督部门和项目业主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规定的工程技术档案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内业资料,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记录等。上述文件的原始材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相关规定装订成册]。”;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第②条”修改为:“②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

三、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工业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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