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高铁新区朝拜岭学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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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 招标文件中的说明事项12.1.1: “(8)投标单位60个月内类似工程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 (略) (略) 页截图。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时间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业绩。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五种中任选三种证明材料: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必备);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装配式建筑评价材料、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的任意二项材料;③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装配式建筑面积,则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能反映业绩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材料或文本。”修改为:“(8)投标单位60个月内类似工程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 (略) (略) 页截图。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时间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提供不少于以下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经备案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的任意;否则视为资审不合格。” 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知悉。由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各潜在投标人: 一、 招标文件中的说明事项12.1.1: “(8)投标单位60个月内类似工程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 (略) (略) 页截图。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时间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业绩。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五种中任选三种证明材料: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必备);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装配式建筑评价材料、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的任意二项材料;③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装配式建筑面积,则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能反映业绩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材料或文本。”修改为:“(8)投标单位60个月内类似工程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 (略) (略) 页截图。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时间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提供不少于以下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经备案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的任意;否则视为资审不合格。” 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知悉。由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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