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党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萧县党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萧县 (略) 更新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1.能否提供本项目包含的6个地块的地形图及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资料?
答:无
2.能否提供本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如住宅类型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住宅户型面积、户型配比、商业业态等相关内容?
答:无
3.关于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第89页,(一)投标函: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是否应修改为投标费率?招标文件第97页2.6投标报价(小写):(大写)处是否只填写投标费率即可?
答:因系统限制,投标函中,按照设计费投标费率和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之和(A%+B%),乘以本项目建安费(*元),计算投标总报价。
在2.6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按照:
投标总价(小写):设计费投标费率:A%、建安工程费费率:B%、运营费用报价:C%、超额收益分成比例:D%填写。
(大写):设计费投标费率:百分之A、建安工程费费率:百分之B、运营费用报价:百分之C、超额收益分成比例:百分之D填写。
4.关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支付:请问:①、在项目未达到预售前的月进度工程款发包人是否仅支付60%,剩余部分由承包人自行筹集?
答:所有付款方式均已明确在招标文件中。
②、达到预售条件后,非可对外销售的住宅和商业部分(如安置房、配套设施、 (略) 等)当月完成工程量是否统一合并到当月确权的建安工程费内?
答:本项目分期分地块实施,存在某期实施的地块全部为非对外销售部分,非可对外销售部分不参与确权。
③、本项目分期分地块实施,项目可对外销售的住宅和商业不超过总开发面积的50%,在分期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某期实施的地块全部为非对外销售部分?如有,建安工程费的支付方式是否根据合同约定为:预付款10%,发包人按月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60%,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发包人3个月内支付审计价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答:本项目分期分地块实施,存在某期实施的地块全部为非对外销售部分。所有付款方式均已明确在招标文件中。
5、商品房销售比例:目前招标文件中约定“项目可对外销售的住宅和商业不超过总开发面积的50%”,是否在标前可以明确对外销售的住宅和商业面积或占总开发面积的比例?
答:无法明确。
6、关于建造标准:建造标准如何认定,是否有明确的细则?
答: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7、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金额=【销售总回款-项目总投资(对外销售部分)】*超额收益分成比例。其中项目总投资中的商品房销售地块的土地成本材料未明确。
答:此项在中标后予以确定。
8、项目进度款是否有专项资金来源?
答: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9、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提供用地红线图。
答:无
10、请明确每个地块的的规划设计条件,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容积率等。
答:无
11、需明确安置房的套数、户型面积以及套型比例;商品房套数、户型面积以及套型比例。
答:无
12、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答:未对投标人名称的填写做具体要求,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
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
13、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二)投标承诺书、(三)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
答: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需要联合体全部出具,其他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即可。
14、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请问投标时是否只需提供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料即可,其他人员待中标后按照要求提供?
答:招标文件未对问题所述人员做要求。
15、投标制作软件中未见设计方案、项目运营方案、企业获奖、企业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企业业绩等资料上传模块,是否全部上传至其他相关资料模块?
答:可以。
16、请问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落款处是否只用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答:未对投标人名称的填写做具体要求,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
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
17、无犯罪行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是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需要联合体全部出具,其他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即可。
18、请问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相应模块中提供的格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19、请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仅需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答:是的
20、etbp软件版投标文件格式与签章版的招标文件有差异,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哪个内容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1、 (略) 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文件格式里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删掉?
答: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仅作为纸质保函参考格式,采用其他方式的,可以删除。
22、设计方案、项目运营方案是否可以自行添加目录?
答:可以
23、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1112号文,《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可以只填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即可?
答:招标文件未对问题所述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做要求。
24、信用要求(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三)“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是否仅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即可?若需联合体成员提供,本承诺函可否盖鲜章?格式可否参考本承诺函进行修改?
答: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需要联合体全部出具;可以盖鲜章;联合体成员格式可根据分工调整。
2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请问如投标人为联合体,①联合体协议书盖鲜章或电子印章是否有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可以盖鲜章;
②投标文件里的封面、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投标总价等涉及投标人相关信息是否可以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并由盖牵头人单位签章?
答:未对投标人名称的填写做具体要求,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
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
③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可以仅由牵头人出具?
答: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即可
④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是否可以由牵头人单位签章?
答: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
26、投标文件要求提供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 (略) (略) ( (略) )企业 (略) 页截图(投标截止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如开标前因系 (略) 无法查询的,投标文件是否可以不放入相关材料?
答:如出现特殊情况,会发布答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入材料。
27、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同等于“黄山杯”或“鲁班奖”)。是否包括外省同等奖项, (略) 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颁发的“长城杯”?
答:同等于安徽省“黄山杯”即可, (略) “长城杯”、 (略) “海河杯”、河北省“安济杯”、山西省“汾水杯”、内蒙古“草原杯”、辽宁省“世纪杯”、吉林省“长白山杯”、黑龙江省“龙江杯”、 (略) “白玉兰杯”、江苏省“扬子杯”、浙江省“钱江杯”、福建省“闽江杯”、江西省“杜鹃花杯”、山东省“泰山杯”、河南省“中州杯”、湖北省“楚天杯”、湖南省“芙蓉杯”、广东省“金匠奖”、广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或真武阁杯”、海南省“绿岛杯”、 (略) “巴渝杯”、四川省“天府杯”、贵州省“黄果树杯”、云南省“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西藏“雪莲杯”、陕西省“长安杯”、甘肃省“飞天杯”、青海省“江河源杯”、宁夏“西夏杯”、新疆“天山杯”等。
同等于“鲁班奖”即可,如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等。
28、省级或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小区)奖项,是否包括外省同等奖项,如“ (略) 绿色安全工地”、“ (略) 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某某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某某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某某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否包括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或同等国家级?
答:包括问题所述外省及国家级同等奖项。
29、在生成标书时,弹窗“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请问是否有上传附件要求?若有需上传何种附件。
答:招标文件无要求。
30、在生成标书时,弹窗“标书信息确认”,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仅填写牵头人单位名称?
答:投标单位名称填写牵头方名称即可。
联合体单位名称是否填写除牵头人以外其他的成员单位名称?
答:联合体单位名称填写除牵头方外所有名称。
弹窗提示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报价费率+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请问投标文件里投标函的投标总价如何填写?
答:生成投标文件弹窗中填写设计费报价费率+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之和。因系统限制,投标函中,按照设计费投标费率和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之和(A%+B%),乘以本项目建安费(*元),计算投标总报价。
2.6投标报价的投标总价如何填写?
答:在2.6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按照:
投标总价(小写):设计费投标费率:A%、建安工程费费率:B%、运营费用报价:C%、超额收益分成比例:D%填写。
(大写):设计费投标费率:百分之A、建安工程费费率:百分之B、运营费用报价:百分之C、超额收益分成比例:百分之D填写。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略) (略)
法正 (略)
2024年8月23日
0天0小时1分
0天0小时0分
萧县 (略) 更新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1.能否提供本项目包含的6个地块的地形图及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资料?
答:无
2.能否提供本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如住宅类型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住宅户型面积、户型配比、商业业态等相关内容?
答:无
3.关于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第89页,(一)投标函: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是否应修改为投标费率?招标文件第97页2.6投标报价(小写):(大写)处是否只填写投标费率即可?
答:因系统限制,投标函中,按照设计费投标费率和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之和(A%+B%),乘以本项目建安费(*元),计算投标总报价。
在2.6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按照:
投标总价(小写):设计费投标费率:A%、建安工程费费率:B%、运营费用报价:C%、超额收益分成比例:D%填写。
(大写):设计费投标费率:百分之A、建安工程费费率:百分之B、运营费用报价:百分之C、超额收益分成比例:百分之D填写。
4.关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支付:请问:①、在项目未达到预售前的月进度工程款发包人是否仅支付60%,剩余部分由承包人自行筹集?
答:所有付款方式均已明确在招标文件中。
②、达到预售条件后,非可对外销售的住宅和商业部分(如安置房、配套设施、 (略) 等)当月完成工程量是否统一合并到当月确权的建安工程费内?
答:本项目分期分地块实施,存在某期实施的地块全部为非对外销售部分,非可对外销售部分不参与确权。
③、本项目分期分地块实施,项目可对外销售的住宅和商业不超过总开发面积的50%,在分期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某期实施的地块全部为非对外销售部分?如有,建安工程费的支付方式是否根据合同约定为:预付款10%,发包人按月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60%,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发包人3个月内支付审计价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答:本项目分期分地块实施,存在某期实施的地块全部为非对外销售部分。所有付款方式均已明确在招标文件中。
5、商品房销售比例:目前招标文件中约定“项目可对外销售的住宅和商业不超过总开发面积的50%”,是否在标前可以明确对外销售的住宅和商业面积或占总开发面积的比例?
答:无法明确。
6、关于建造标准:建造标准如何认定,是否有明确的细则?
答: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7、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金额=【销售总回款-项目总投资(对外销售部分)】*超额收益分成比例。其中项目总投资中的商品房销售地块的土地成本材料未明确。
答:此项在中标后予以确定。
8、项目进度款是否有专项资金来源?
答: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9、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提供用地红线图。
答:无
10、请明确每个地块的的规划设计条件,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容积率等。
答:无
11、需明确安置房的套数、户型面积以及套型比例;商品房套数、户型面积以及套型比例。
答:无
12、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答:未对投标人名称的填写做具体要求,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
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
13、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二)投标承诺书、(三)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
答: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需要联合体全部出具,其他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即可。
14、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请问投标时是否只需提供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料即可,其他人员待中标后按照要求提供?
答:招标文件未对问题所述人员做要求。
15、投标制作软件中未见设计方案、项目运营方案、企业获奖、企业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企业业绩等资料上传模块,是否全部上传至其他相关资料模块?
答:可以。
16、请问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落款处是否只用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答:未对投标人名称的填写做具体要求,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
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
17、无犯罪行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是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需要联合体全部出具,其他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即可。
18、请问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相应模块中提供的格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19、请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仅需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即可?
答:是的
20、etbp软件版投标文件格式与签章版的招标文件有差异,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哪个内容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1、 (略) 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文件格式里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删掉?
答: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仅作为纸质保函参考格式,采用其他方式的,可以删除。
22、设计方案、项目运营方案是否可以自行添加目录?
答:可以
23、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1112号文,《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可以只填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即可?
答:招标文件未对问题所述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做要求。
24、信用要求(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三)“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是否仅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即可?若需联合体成员提供,本承诺函可否盖鲜章?格式可否参考本承诺函进行修改?
答: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需要联合体全部出具;可以盖鲜章;联合体成员格式可根据分工调整。
2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请问如投标人为联合体,①联合体协议书盖鲜章或电子印章是否有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可以盖鲜章;
②投标文件里的封面、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投标总价等涉及投标人相关信息是否可以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并由盖牵头人单位签章?
答:未对投标人名称的填写做具体要求,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
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
③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可以仅由牵头人出具?
答: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即可
④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是否可以由牵头人单位签章?
答:除格式特殊要求联合体均需盖章的外,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签名)。
26、投标文件要求提供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 (略) (略) ( (略) )企业 (略) 页截图(投标截止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如开标前因系 (略) 无法查询的,投标文件是否可以不放入相关材料?
答:如出现特殊情况,会发布答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入材料。
27、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同等于“黄山杯”或“鲁班奖”)。是否包括外省同等奖项, (略) 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颁发的“长城杯”?
答:同等于安徽省“黄山杯”即可, (略) “长城杯”、 (略) “海河杯”、河北省“安济杯”、山西省“汾水杯”、内蒙古“草原杯”、辽宁省“世纪杯”、吉林省“长白山杯”、黑龙江省“龙江杯”、 (略) “白玉兰杯”、江苏省“扬子杯”、浙江省“钱江杯”、福建省“闽江杯”、江西省“杜鹃花杯”、山东省“泰山杯”、河南省“中州杯”、湖北省“楚天杯”、湖南省“芙蓉杯”、广东省“金匠奖”、广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或真武阁杯”、海南省“绿岛杯”、 (略) “巴渝杯”、四川省“天府杯”、贵州省“黄果树杯”、云南省“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西藏“雪莲杯”、陕西省“长安杯”、甘肃省“飞天杯”、青海省“江河源杯”、宁夏“西夏杯”、新疆“天山杯”等。
同等于“鲁班奖”即可,如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等。
28、省级或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小区)奖项,是否包括外省同等奖项,如“ (略) 绿色安全工地”、“ (略) 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某某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某某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某某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否包括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或同等国家级?
答:包括问题所述外省及国家级同等奖项。
29、在生成标书时,弹窗“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请问是否有上传附件要求?若有需上传何种附件。
答:招标文件无要求。
30、在生成标书时,弹窗“标书信息确认”,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仅填写牵头人单位名称?
答:投标单位名称填写牵头方名称即可。
联合体单位名称是否填写除牵头人以外其他的成员单位名称?
答:联合体单位名称填写除牵头方外所有名称。
弹窗提示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报价费率+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请问投标文件里投标函的投标总价如何填写?
答:生成投标文件弹窗中填写设计费报价费率+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之和。因系统限制,投标函中,按照设计费投标费率和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之和(A%+B%),乘以本项目建安费(*元),计算投标总报价。
2.6投标报价的投标总价如何填写?
答:在2.6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按照:
投标总价(小写):设计费投标费率:A%、建安工程费费率:B%、运营费用报价:C%、超额收益分成比例:D%填写。
(大写):设计费投标费率:百分之A、建安工程费费率:百分之B、运营费用报价:百分之C、超额收益分成比例:百分之D填写。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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