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师范学校电钢琴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芜湖师范学校电钢琴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4HW389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师范学校电钢琴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
1.1、序号1、立式钢琴(国产),现修改为:序号1、立式钢琴;
1.2、序号8、▲86英寸多媒体教学大屏移动一体机:“五、内置电脑:1、主板搭载i7处理器,CPU核心数≥8核,主频≥2.0GHz;”
现修改为:
序号8、▲86英寸多媒体教学大屏移动一体机:“五、内置电脑:1、主板搭载处理器,CPU核心数≥8核,主频≥2.0GHz;”
1.3、序号38、智慧照明:“◆3、产品需通过《儿童青少年学习用灯具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
序号38、智慧照明:“*3、产品需通过《儿童青少年学习用灯具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原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重要技术参数 | 18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1 分,共18 项,共18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设计、安装、调试方案 | 4分 |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分; 2、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2分; 3、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设计、安装、调试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0分。 |
现修改为: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重要技术参数 | 17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1 分,共17项,共17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设计、安装、调试方案 | 5分 |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设计、安装、调试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师范学校
地址: (略) 弋江 (略)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益诚 (略)
地址: (略) 鼓 (略) 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3F、4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佩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4HW389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师范学校电钢琴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
1.1、序号1、立式钢琴(国产),现修改为:序号1、立式钢琴;
1.2、序号8、▲86英寸多媒体教学大屏移动一体机:“五、内置电脑:1、主板搭载i7处理器,CPU核心数≥8核,主频≥2.0GHz;”
现修改为:
序号8、▲86英寸多媒体教学大屏移动一体机:“五、内置电脑:1、主板搭载处理器,CPU核心数≥8核,主频≥2.0GHz;”
1.3、序号38、智慧照明:“◆3、产品需通过《儿童青少年学习用灯具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
序号38、智慧照明:“*3、产品需通过《儿童青少年学习用灯具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原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重要技术参数 | 18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1 分,共18 项,共18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设计、安装、调试方案 | 4分 |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分; 2、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2分; 3、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设计、安装、调试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0分。 |
现修改为: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重要技术参数 | 17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1 分,共17项,共17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设计、安装、调试方案 | 5分 |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 3、设计、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设计、安装、调试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师范学校
地址: (略) 弋江 (略)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益诚 (略)
地址: (略) 鼓 (略) 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3F、4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佩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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