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审计审核及控制体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审计审核及控制体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管理委员会审计审核及控制体系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18: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崔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略) 管理委员会审计审核及控制体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SJ*)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发布来源: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JS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委员会审计审核及控制体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第二包、第三包: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4-08-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二包与第三包的工作内容涉及项目绩效管理及造价审核等,因此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4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 址: (略) 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崔老师 电 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北京 (略) 2024年8月23日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管理委员会审计审核及控制体系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18: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崔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略) 管理委员会审计审核及控制体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SJ*)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发布来源: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JS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委员会审计审核及控制体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第二包、第三包: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4-08-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二包与第三包的工作内容涉及项目绩效管理及造价审核等,因此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4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 址: (略) 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崔老师 电 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北京 (略) 2024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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