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0010)
各投标人:
根据部分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回答及补充:
问:1. 根据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中第六包后勤保障车辆( 救援运兵车)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中:7、接近/离去角:≥30°/30°。通过查询和行业数据比对,全国没有一家四驱运兵车产品能够满足此要求, (略) 场行情,建议修改成:接近/离去角:≥30/15。
答: (略) 场调查,市面上存在接近/离去角:≥30°/30°四驱运兵车,由于本项目车辆需要再山地行驶,对越野性能要求高,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中第七包消防摩托车的招标文件中并未提到是否需要上牌;我司在此提出疑问消防摩托车是否需要上牌。据我司了解招标文件中所需的四轮消防摩托车,因未在工信部目录内,所以招标文件中的四轮消防摩托车无法办理上牌手续。
答:四轮消防摩托车按照目前相关政策暂时无法办理上牌手续,目前招标人正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若后期因政策调整(或特事特办)须办理上牌手续,投标人应及时办理相关上牌手续。
本答疑纪要作为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项目编号: E*0010)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应急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中 (略) (盖章)
2024年8月23日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0010)
各投标人:
根据部分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回答及补充:
问:1. 根据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中第六包后勤保障车辆( 救援运兵车)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中:7、接近/离去角:≥30°/30°。通过查询和行业数据比对,全国没有一家四驱运兵车产品能够满足此要求, (略) 场行情,建议修改成:接近/离去角:≥30/15。
答: (略) 场调查,市面上存在接近/离去角:≥30°/30°四驱运兵车,由于本项目车辆需要再山地行驶,对越野性能要求高,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中第七包消防摩托车的招标文件中并未提到是否需要上牌;我司在此提出疑问消防摩托车是否需要上牌。据我司了解招标文件中所需的四轮消防摩托车,因未在工信部目录内,所以招标文件中的四轮消防摩托车无法办理上牌手续。
答:四轮消防摩托车按照目前相关政策暂时无法办理上牌手续,目前招标人正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若后期因政策调整(或特事特办)须办理上牌手续,投标人应及时办理相关上牌手续。
本答疑纪要作为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三标段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车辆(重新招标)(项目编号: E*0010)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应急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中 (略) (盖章)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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