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更正公告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更正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 (略) 受施甸县水务局的 (略) 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先择供应商,现诚邀贵单位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控制价:*.00元
4、采购范围:(1)完成该项目各地块勘测定界工作并编制勘界报告。(2)编制《 (略) 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方案》。(3)编制执法监察现场踏勘报告。(4)组织完成报件所需材料的编制。(5)完成建新方案逐级上报工作,方案批复后完成备案。勘界报告、建新方案及报件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套。
5、服务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招标需求。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 (略) 成立起至磋商截止时间的纳税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招标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略) 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
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导致仲裁或诉讼失败以及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近三年没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行为。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8月28日17时30分)到云南 (略) (施甸县工商局家属区( (略) 场) (略) 对面嘉城名都12-14商铺对面)进行报名。文件费:400元,逾期恕不受理。
四、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5:00时
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接收人:云南 (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不缴纳。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施甸县水务局
联系人:段金海电话:*
2. 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施甸县工商局家属区( (略) 场) (略) 对面嘉城名都12-14商铺对面
联系人: 杨晖电话:*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 (略) 受施甸县水务局的 (略) 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先择供应商,现诚邀贵单位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控制价:*.00元
4、采购范围:(1)完成该项目各地块勘测定界工作并编制勘界报告。(2)编制《 (略) 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方案》。(3)编制执法监察现场踏勘报告。(4)组织完成报件所需材料的编制。(5)完成建新方案逐级上报工作,方案批复后完成备案。勘界报告、建新方案及报件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套。
5、服务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招标需求。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 (略) 成立起至磋商截止时间的纳税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招标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略) 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
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导致仲裁或诉讼失败以及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近三年没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行为。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8月28日17时30分)到云南 (略) (施甸县工商局家属区( (略) 场) (略) 对面嘉城名都12-14商铺对面)进行报名。文件费:400元,逾期恕不受理。
四、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5:00时
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接收人:云南 (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 (略) 会议室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不缴纳。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施甸县水务局
联系人:段金海电话:*
2. 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施甸县工商局家属区( (略) 场) (略) 对面嘉城名都12-14商铺对面
联系人: 杨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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