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二次-第七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0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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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二次-第七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0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杞县2024年14.*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

*

第七标段招标文件

招标人:杞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零二四年八月

74c96b5e*cd*a43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定标办法............................................................................................................................................................ 3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杞县2024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第七标段)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24年14.*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14.*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

2.2 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43

2.3 项目总投资:约*.*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2.5建设地点:杞县泥沟乡、阳堌镇等4个乡镇境内

2.6项目概况:按照“六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 要求,打造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设施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 (略) 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等。

第二期涉及4个乡镇27个行政村,建设面积5.*亩。分别为湖岗乡的蔡洼村、翟陵村、军张村、孟庄村、叶庄村(*亩);官庄乡的代寨村、李庄村、王乐亭村、油坊庄村(*亩);泥沟乡的土楼村、后泥沟村、圈章村、吕寨村、代寨村、将军庙村、清凉寺村(1.*亩);泥沟乡的党寨村、周寨村、孔庄村、马大府村、聂府厅村(1.*亩);泥沟乡的汪寨村、*寨村、马程北村、马程南村、胡寨村,阳堌镇的旧店村(1.*亩)。

2.7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中标社会资本方运营期限13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保持运营维护期13年不变,调整建设期时间)。

2.8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的企业。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8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 2024年湖岗乡、官庄乡*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二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三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四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阳堌镇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五标段:杞县2024年湖岗乡、官庄乡*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

第六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第七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第八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阳堌镇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

2.10招标范围:

第七标段: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1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七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略) 政公用工程资质*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监理能力。

3.1.3、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未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以社保 (略) 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略) 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2 企业行贿查询: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做废标处理;( (略) 站:中国 (略) http://**;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地点: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上下载。

4.3 方式: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详见http://**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4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 售价:0元。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 (略) (略) 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 11 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4 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杞县西关西街53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任 (略) 云鹤大厦6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

名称: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杞县西关西街53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任 (略) 云鹤大厦61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

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14.*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

标段名称:

第七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1.1.5

建设地点

杞县泥沟乡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按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实行先建后补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的 (略) 站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 (略) 站内容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通过《 (略) 公共资源 (略) 》系统内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略) (略) 系统发布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略) (略) 系统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修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自招标文件澄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

招标控制价

第七标段招标控制价:小写:*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第七标段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 (略) (略) 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 南》或直接登http://**。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电子保函电子保函: (略) (略) 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 (略) 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加密上传;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公开开标信息。

6.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代表1人,相关技术专家、经济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抽取。

业主评委需由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单位若没有符合条件的评委,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在法定媒介(详见招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5

付款方式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7.5.1

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按照10%收取。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递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履约担保退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关于本次招标服务费支付的约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投资额为基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执行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第七标段*元整(不含税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综合服务费:由中标 (略) 自行完善相关手续。

10.2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杞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10.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 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 (略) 公共资源 (略) 》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

10.4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 http://**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和 (略) ,其他未尽事项参考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文件执行。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 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注:

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证件及内容真实性负责, 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符合本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的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技术标准及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 (略) 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候选人。

7.3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5.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异议和投诉

异议和投诉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 (略)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1、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又无法说明原因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详细评审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监理机构组成符合工程施工需要,专业配套齐全(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安全员等),否则不合格。

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满足以下主要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组织机构

有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图且在组织 (略) 对现场监理部监督管理;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有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针对工程实际特点,应合理明确设置监理旁站部位(过程)包括各关键部位;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对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可行性论述;否则不合格

(2)有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3)有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对实现工期目标可行性论述;否则不合格

(2)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3)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否则不合格

(2)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3)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2)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2)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1)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否则不合格

(2)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否则不合格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检测设备、仪器、方法;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有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否则不合格。

服务承诺

1.项目组成人员到岗承诺,每人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岗。人证合一,实名制管理。*方核查过程中,人员未达到投标组成要求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清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完工程量根 (略) 实际评审认定金额结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

2.承诺中标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进入定标程序。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合理化建议

有对本项目以及对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2.2.2

商务标评审

投标报价的评审:通过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Q,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Q<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Q≤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Q>1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判,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略) 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 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 (略) 定标室。

3. 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由招标人组建核查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也可以进行考察、质询,核查小组应根据项目特点特性综合权重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

② 企业行贿查询: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做废标处理;( (略) 站:中国 (略) http://**;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③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④ 项目总监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查询结果截图)

⑤ 社保证明: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

⑥ 监理大纲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及服务承诺等。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 (略) ,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抽取结果未到场的候选人予以认可。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总监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 (略)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监理服务期

投标质量

项目总监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其手机号码

(非座机,保持畅通)

邮箱(在用)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

……

……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等清晰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业绩汇总表

1、企业业绩(如有)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2、项目总监业绩(如有)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项目总监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五)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九、其他资料

1、承诺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在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2、项目总监承诺书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豫建建【2015】23号)第八条规定:监理单位应任命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1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不得超过企业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范围。

对于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且同一地点、同一监理单位承揽的建设项目,可以视为一个工程项目。

我 (法人)承诺拟选派项目总监 (姓名)不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单位: (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附件1:

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投标人全称

营业执照号

监理服务期

质量

投标人资质

项目总监名称

项目总监身份证号

项目总监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万元)

2: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

....

注:附件1(表1、表2)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 (略) 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杞县2024年14.*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

*

第七标段招标文件

招标人:杞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二零二四年八月

74c96b5e*cd*a43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定标办法............................................................................................................................................................ 3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杞县2024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第七标段)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24年14.*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14.*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

2.2 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43

2.3 项目总投资:约*.*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2.5建设地点:杞县泥沟乡、阳堌镇等4个乡镇境内

2.6项目概况:按照“六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 要求,打造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设施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 (略) 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等。

第二期涉及4个乡镇27个行政村,建设面积5.*亩。分别为湖岗乡的蔡洼村、翟陵村、军张村、孟庄村、叶庄村(*亩);官庄乡的代寨村、李庄村、王乐亭村、油坊庄村(*亩);泥沟乡的土楼村、后泥沟村、圈章村、吕寨村、代寨村、将军庙村、清凉寺村(1.*亩);泥沟乡的党寨村、周寨村、孔庄村、马大府村、聂府厅村(1.*亩);泥沟乡的汪寨村、*寨村、马程北村、马程南村、胡寨村,阳堌镇的旧店村(1.*亩)。

2.7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中标社会资本方运营期限13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保持运营维护期13年不变,调整建设期时间)。

2.8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的企业。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8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 2024年湖岗乡、官庄乡*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二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三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四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阳堌镇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五标段:杞县2024年湖岗乡、官庄乡*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

第六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第七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第八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阳堌镇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

2.10招标范围:

第七标段: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1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七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略) 政公用工程资质*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监理能力。

3.1.3、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未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以社保 (略) 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略) 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2 企业行贿查询: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做废标处理;( (略) 站:中国 (略) http://**;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地点: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上下载。

4.3 方式: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详见http://**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4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 售价:0元。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 (略) (略) 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 11 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4 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杞县西关西街53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任 (略) 云鹤大厦6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

名称: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杞县西关西街53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任 (略) 云鹤大厦61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

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14.*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

标段名称:

第七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1.1.5

建设地点

杞县泥沟乡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按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实行先建后补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的 (略) 站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 (略) 站内容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通过《 (略) 公共资源 (略) 》系统内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略) (略) 系统发布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略) (略) 系统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修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自招标文件澄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

招标控制价

第七标段招标控制价:小写:*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第七标段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 (略) (略) 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 南》或直接登http://**。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电子保函电子保函: (略) (略) 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 (略) 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加密上传;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公开开标信息。

6.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代表1人,相关技术专家、经济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抽取。

业主评委需由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单位若没有符合条件的评委,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在法定媒介(详见招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5

付款方式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7.5.1

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按照10%收取。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递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履约担保退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关于本次招标服务费支付的约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投资额为基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执行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第七标段*元整(不含税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综合服务费:由中标 (略) 自行完善相关手续。

10.2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杞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10.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 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 (略) 公共资源 (略) 》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

10.4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 http://**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和 (略) ,其他未尽事项参考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文件执行。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 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注:

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证件及内容真实性负责, 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符合本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的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技术标准及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 (略) 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候选人。

7.3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5.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异议和投诉

异议和投诉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 (略)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1、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又无法说明原因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详细评审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监理机构组成符合工程施工需要,专业配套齐全(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安全员等),否则不合格。

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满足以下主要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组织机构

有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图且在组织 (略) 对现场监理部监督管理;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有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针对工程实际特点,应合理明确设置监理旁站部位(过程)包括各关键部位;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对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可行性论述;否则不合格

(2)有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3)有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对实现工期目标可行性论述;否则不合格

(2)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3)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否则不合格

(2)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3)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2)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2)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1)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否则不合格

(2)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否则不合格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检测设备、仪器、方法;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有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否则不合格。

服务承诺

1.项目组成人员到岗承诺,每人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岗。人证合一,实名制管理。*方核查过程中,人员未达到投标组成要求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清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完工程量根 (略) 实际评审认定金额结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

2.承诺中标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进入定标程序。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合理化建议

有对本项目以及对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2.2.2

商务标评审

投标报价的评审:通过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Q,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Q<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Q≤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Q>1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判,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略) 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 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 (略) 定标室。

3. 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由招标人组建核查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也可以进行考察、质询,核查小组应根据项目特点特性综合权重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

② 企业行贿查询: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做废标处理;( (略) 站:中国 (略) http://**;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③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④ 项目总监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查询结果截图)

⑤ 社保证明: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

⑥ 监理大纲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及服务承诺等。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 (略) ,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抽取结果未到场的候选人予以认可。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总监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 (略)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监理服务期

投标质量

项目总监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其手机号码

(非座机,保持畅通)

邮箱(在用)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

……

……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等清晰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业绩汇总表

1、企业业绩(如有)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2、项目总监业绩(如有)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项目总监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五)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九、其他资料

1、承诺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在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2、项目总监承诺书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豫建建【2015】23号)第八条规定:监理单位应任命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1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不得超过企业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范围。

对于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且同一地点、同一监理单位承揽的建设项目,可以视为一个工程项目。

我 (法人)承诺拟选派项目总监 (姓名)不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单位: (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附件1:

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投标人全称

营业执照号

监理服务期

质量

投标人资质

项目总监名称

项目总监身份证号

项目总监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万元)

2: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

....

注:附件1(表1、表2)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 (略) 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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