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关于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发展成果汇报片拍摄制作及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服务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关于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发展成果汇报片拍摄制作及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服务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关于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发展成果汇报 (略) 宣传推广服务的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 ||
行政区域 | 横琴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14:1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招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 (略) 民服务中心1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小姐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香洲区吉 (略) 38号林海大厦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先生0756-*(项目咨询)李文琴、0756-*(标书售卖)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关于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发展成果汇报 (略) 宣传推广服务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二项项目内容, (略) 宣传推广,第二点宣传需求,第一小点新媒体宣传推广的宣传要求“在2024年9月17日前一周, (略) 开设专题栏目,并连续4天推出合作区民生领域相关宣传推广推文,有节奏、集中式呈现合作区趋同澳门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现更正为:“根据实际安排, (略) 开设专题栏目,不少于4天推出合作区民生领域相关宣传推广推文,有节奏、集中式呈现合作区趋同澳门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2、原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二项项目内容, (略) 宣传推广,第二点宣传需求,第二小点报纸宣传推广的宣传要求“在2024年9月17日前一周,在报纸报刊推出1期半版合作区民生建设专题宣传,以文字综述形式展现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领域在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家园的重要成果成效。”
现更正为“根据实际安排,在报纸报刊推出1期半版合作区民生建设专题宣传,以文字综述形式展现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领域在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家园的重要成果成效。”
注:其他未变更事宜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地址: (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 (略) 民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胡小姐 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香洲区吉 (略) 38号林海大厦2楼
联系方式:招先生0756-*(项目咨询)李文琴、0756-*(标书售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先生
电 话: 075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关于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发展成果汇报 (略) 宣传推广服务的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 ||
行政区域 | 横琴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14:1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招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 (略) 民服务中心1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小姐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香洲区吉 (略) 38号林海大厦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先生0756-*(项目咨询)李文琴、0756-*(标书售卖)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关于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发展成果汇报 (略) 宣传推广服务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二项项目内容, (略) 宣传推广,第二点宣传需求,第一小点新媒体宣传推广的宣传要求“在2024年9月17日前一周, (略) 开设专题栏目,并连续4天推出合作区民生领域相关宣传推广推文,有节奏、集中式呈现合作区趋同澳门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现更正为:“根据实际安排, (略) 开设专题栏目,不少于4天推出合作区民生领域相关宣传推广推文,有节奏、集中式呈现合作区趋同澳门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2、原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二项项目内容, (略) 宣传推广,第二点宣传需求,第二小点报纸宣传推广的宣传要求“在2024年9月17日前一周,在报纸报刊推出1期半版合作区民生建设专题宣传,以文字综述形式展现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领域在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家园的重要成果成效。”
现更正为“根据实际安排,在报纸报刊推出1期半版合作区民生建设专题宣传,以文字综述形式展现合作区第一阶段民生领域在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家园的重要成果成效。”
注:其他未变更事宜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地址: (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 (略) 民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胡小姐 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香洲区吉 (略) 38号林海大厦2楼
联系方式:招先生0756-*(项目咨询)李文琴、0756-*(标书售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先生
电 话: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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