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法院系统审判制服衬衣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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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法院系统审判制服衬衣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湖南省 (略) (略) 系统审判制服(衬衣)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系统审判制服(衬衣)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为:

生产组织方案

20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完整的生产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组织与安排;整体实施方案;面料、里料进厂检验;技术准备;打版;试板样;封样;制定工艺文件;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成衣检验;包装;入库;出仓;运输;最终交付环节,以上各环节完整清晰,内容详细的计20分,每有一项有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不完整或不合理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脱离了实际情况、适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现更正为:

生产组织方案

20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完整的生产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组织与安排;整体实施方案;面料进厂检验;技术准备;打版;试板样;封样;制定工艺文件;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成衣检验;包装;入库;出仓;运输;最终交付环节,以上各环节完整清晰,内容详细的计20分,每有一项有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不完整或不合理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脱离了实际情况、适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六、其它要求“★1、中标人交货产品面料须与投标样衣面料生产厂商一致(此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时投标人提供面料及里料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面料、里料生产厂商公章)、面料及里料检测报告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面料、里料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原件1份作为合同附件。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签合同。”

现更正为:

★1、中标人交货产品面料须与投标样衣面料生产厂商一致(此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时投标人提供面料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面料生产厂商公章)。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面料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原件1份作为合同附件。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签合同。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潘姣姣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
联系人:任先生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麓区洋湖街 (略) 一段208号柏利大厦写字楼南栋12层*号
联系人:潘姣姣、蒋婷、李清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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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略) (略) 系统审判制服(衬衣)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系统审判制服(衬衣)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为:

生产组织方案

20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完整的生产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组织与安排;整体实施方案;面料、里料进厂检验;技术准备;打版;试板样;封样;制定工艺文件;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成衣检验;包装;入库;出仓;运输;最终交付环节,以上各环节完整清晰,内容详细的计20分,每有一项有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不完整或不合理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脱离了实际情况、适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现更正为:

生产组织方案

20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完整的生产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组织与安排;整体实施方案;面料进厂检验;技术准备;打版;试板样;封样;制定工艺文件;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成衣检验;包装;入库;出仓;运输;最终交付环节,以上各环节完整清晰,内容详细的计20分,每有一项有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不完整或不合理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脱离了实际情况、适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六、其它要求“★1、中标人交货产品面料须与投标样衣面料生产厂商一致(此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时投标人提供面料及里料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面料、里料生产厂商公章)、面料及里料检测报告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面料、里料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原件1份作为合同附件。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签合同。”

现更正为:

★1、中标人交货产品面料须与投标样衣面料生产厂商一致(此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时投标人提供面料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面料生产厂商公章)。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面料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原件1份作为合同附件。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签合同。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潘姣姣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
联系人:任先生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麓区洋湖街 (略) 一段208号柏利大厦写字楼南栋12层*号
联系人:潘姣姣、蒋婷、李清
邮编:*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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