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人民医院东侧地块安置点和南侧地块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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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人民医院东侧地块安置点和南侧地块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医院东侧地块安置点和南侧地块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08-26 16:18

1. 项目名称:九华山风 (略) 东侧地块安置点和南侧地块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

2. 标段名称:九华山风 (略) 东侧地块安置点和南侧地块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

3. 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标准条款-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已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修改为: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严重违约的(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且生效法律文书中必须具体载明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

(2)本项目招标文件P44页第六项争议的解决修改为: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池州仲裁委员会。

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项 (略) 。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昌 (略)

地址: (略) 贵池区南美花园朝阳楼 15 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肖笙

电话:*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医院东侧地块安置点和南侧地块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4-08-26 16:18

1. 项目名称:九华山风 (略) 东侧地块安置点和南侧地块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

2. 标段名称:九华山风 (略) 东侧地块安置点和南侧地块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

3. 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标准条款-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已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修改为: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严重违约的(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且生效法律文书中必须具体载明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

(2)本项目招标文件P44页第六项争议的解决修改为: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池州仲裁委员会。

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项 (略) 。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昌 (略)

地址: (略) 贵池区南美花园朝阳楼 15 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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