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招标变更
黄石港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招标变更
关于“ (略) 港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修改文件及更改开标时间的补充文件
一、此项目原订于2016年9月12日下午开标,现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整。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二、原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修改如下:
评标方法及规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计 100 分, (略) 分15分、 (略) 分20分、 (略) 分65分。
评审项目及分值 |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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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分 15分 |
报价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有清单报价表得5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预算金额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3、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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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分20分 |
工作业绩 18分 |
提供近两年(2014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业绩,提供1个得2分,最多10分。注:以协议书或合同书为准。 |
提供近两年省级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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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制 2分 |
根据各单位的投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性、完整性等具体情况给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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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分 |
服务方案 11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理解程度和实施中的重难点的分析情况,有针对性、突出点的内容,比较评分。有 (略) 的质控方案,优的得8-11分,一般的得4-7分,其它0-3分 |
检测能力 4分 |
鉴于食品检测及食品运输的特殊性,为能保证在取样4 (略) 检测,投标人在本省内要有综合性食品检测实验室(提供本省实验室的CMAF检测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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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资质(5分) |
CMAF证书能力附表中包含的产品数, 1、200≤产品数<300个,得1分; 2、300≤产品数<400个,得2分; 3、400≤产品数<500个,得3分; 4、产品数≥500个,得5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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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情况(14分) |
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关专业要求的人员一览表、资质材料,拟配置人员中每有一个高级职称的计3分,每有一个中级职称的计2分,最高14分(人员资质条件说明: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的质检系统、食药监系统、 (略) (略) 门其中之一颁发的资格证明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涉及相关专业有食品工程、化学分析、检验检测等,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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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设备(13分) |
提供主要仪器设备: 1、 高效液相色谱(带紫外检测器、荧光检测器) 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 3、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 4、 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检测器、电子捕获检测器) 5、 气相色谱仪(氢火焰检测器) 6、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7、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8、 原子荧光光度计 发票及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提供齐全的每有一个得1分,计满8分为止(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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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比较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仪器、设备在性能、可使用年限等优劣情况,2015年后(含2015年)购进的,每个仪器设备得1分,最高5分( (略) 有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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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9分 |
建立完备的人事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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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略) 监督管理制度及监管制度的有效性(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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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对检测人员、 (略) 应遵守的工作制度标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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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9分 |
承诺对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略) 政并提供相应措施(优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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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对检测结果的保密并提出保密措施(优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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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的反馈及数据上传(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内,能为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提供数据上报工作并能够证明的检测机构得5分;否则不计分。) |
3、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港区食品药 (略)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2016年9月1日
关于“ (略) 港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修改文件及更改开标时间的补充文件
一、此项目原订于2016年9月12日下午开标,现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整。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二、原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修改如下:
评标方法及规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计 100 分, (略) 分15分、 (略) 分20分、 (略) 分65分。
评审项目及分值 |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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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分 15分 |
报价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有清单报价表得5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预算金额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3、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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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分20分 |
工作业绩 18分 |
提供近两年(2014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业绩,提供1个得2分,最多10分。注:以协议书或合同书为准。 |
提供近两年省级及以上业绩,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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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制 2分 |
根据各单位的投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性、完整性等具体情况给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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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分 |
服务方案 11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理解程度和实施中的重难点的分析情况,有针对性、突出点的内容,比较评分。有 (略) 的质控方案,优的得8-11分,一般的得4-7分,其它0-3分 |
检测能力 4分 |
鉴于食品检测及食品运输的特殊性,为能保证在取样4 (略) 检测,投标人在本省内要有综合性食品检测实验室(提供本省实验室的CMAF检测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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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资质(5分) |
CMAF证书能力附表中包含的产品数, 1、200≤产品数<300个,得1分; 2、300≤产品数<400个,得2分; 3、400≤产品数<500个,得3分; 4、产品数≥500个,得5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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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情况(14分) |
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关专业要求的人员一览表、资质材料,拟配置人员中每有一个高级职称的计3分,每有一个中级职称的计2分,最高14分(人员资质条件说明: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的质检系统、食药监系统、 (略) (略) 门其中之一颁发的资格证明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涉及相关专业有食品工程、化学分析、检验检测等,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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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设备(13分) |
提供主要仪器设备: 1、 高效液相色谱(带紫外检测器、荧光检测器) 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 3、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 4、 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检测器、电子捕获检测器) 5、 气相色谱仪(氢火焰检测器) 6、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7、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8、 原子荧光光度计 发票及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提供齐全的每有一个得1分,计满8分为止(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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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比较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仪器、设备在性能、可使用年限等优劣情况,2015年后(含2015年)购进的,每个仪器设备得1分,最高5分( (略) 有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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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9分 |
建立完备的人事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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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略) 监督管理制度及监管制度的有效性(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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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对检测人员、 (略) 应遵守的工作制度标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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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9分 |
承诺对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略) 政并提供相应措施(优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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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对检测结果的保密并提出保密措施(优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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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的反馈及数据上传(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内,能为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提供数据上报工作并能够证明的检测机构得5分;否则不计分。) |
3、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港区食品药 (略)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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