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09: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9-* | ||
采购单位 |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水街道云盘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尚利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万湖汇13栋7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S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成交)结果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成交)结果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盘水街道云盘 (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尚利工程 (略)
地 址: (略) 万湖汇13栋7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林艳
项目联系方式:08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普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普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5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09: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9-* | ||
采购单位 |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水街道云盘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尚利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万湖汇13栋7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S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成交)结果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成交)结果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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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盘水街道云盘 (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尚利工程 (略)
地 址: (略) 万湖汇13栋7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林艳
项目联系方式:08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普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普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5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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