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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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贵州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9:5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艳
项目联系电话 0859-*
采购单位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盘水街道云盘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59-*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尚利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万湖汇13栋7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S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成交)结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成交)结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盘水街道云盘 (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尚利工程 (略)

地 址: (略) 万湖汇13栋7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林艳

项目联系方式:08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普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普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5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贵州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9:5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艳
项目联系电话 0859-*
采购单位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盘水街道云盘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59-*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尚利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万湖汇13栋7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S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成交)结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成交)结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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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盘水街道云盘 (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尚利工程 (略)

地 址: (略) 万湖汇13栋7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林艳

项目联系方式:08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普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普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5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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