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圩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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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圩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龙圩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0:0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4-*
采购单位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龙圩区西南大道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姚工0774-*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 (略) 龙圩 (略) 9号第5幢12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077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024年龙圩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公告

招标编号: E*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龙圩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4. 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5%缴纳(四舍五入到百位),最多不能超过*元,中小微企业为中标价的2%缴纳(四舍五入到百位)中标人应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到指定账户,延期自误。

3、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履约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到业主指定帐户。

户名: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账号:*061

开户行:广西苍梧农村 (略) 营业部

中标人必须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标段名称(或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字样。(如不按照以上注明,查不到帐概不负责,后果自负。)

中标人凭银行进账单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中标人凭此履约保证金收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

开履约保证金收据需要提供资料:银行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并退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更正为“1、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电子保函、银行现金转账、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5%缴纳(四舍五入到百位),最多不能超过*元,中小微企业为中标价的2%缴纳(四舍五入到百位),中标人应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到指定账户,延期自误。

3、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

4、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履约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到业主指定帐户。

户名: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账号:*061

开户行:广西苍梧农村 (略) 营业部

中标人必须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标段名称(或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字样。(如不按照以上注明,查不到帐概不负责,后果自负。)

中标人凭银行进账单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中标人凭此履约保证金收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

开履约保证金收据需要提供资料:银行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需把凭证各送一份至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复印件)留存。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并退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因澄清内容与投标文件制作无关,故此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内容按此澄清通知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圩区西南大道366号

邮编:*

联系人:姚工

电话:077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龙圩 (略) 9号第5幢1201房

邮编:*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4-*

交易服务部门: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监督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774-*

招标人: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4年8月27日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圩区西南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姚工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广西壮族 (略) 龙圩 (略) 9号第5幢1201房            

联系方式:陈工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 话:  077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龙圩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0:0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4-*
采购单位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龙圩区西南大道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姚工0774-*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 (略) 龙圩 (略) 9号第5幢12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077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024年龙圩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公告

招标编号: E*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龙圩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4. 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5%缴纳(四舍五入到百位),最多不能超过*元,中小微企业为中标价的2%缴纳(四舍五入到百位)中标人应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到指定账户,延期自误。

3、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履约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到业主指定帐户。

户名: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账号:*061

开户行:广西苍梧农村 (略) 营业部

中标人必须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标段名称(或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字样。(如不按照以上注明,查不到帐概不负责,后果自负。)

中标人凭银行进账单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中标人凭此履约保证金收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

开履约保证金收据需要提供资料:银行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并退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更正为“1、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电子保函、银行现金转账、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5%缴纳(四舍五入到百位),最多不能超过*元,中小微企业为中标价的2%缴纳(四舍五入到百位),中标人应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到指定账户,延期自误。

3、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

4、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履约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到业主指定帐户。

户名: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账号:*061

开户行:广西苍梧农村 (略) 营业部

中标人必须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标段名称(或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字样。(如不按照以上注明,查不到帐概不负责,后果自负。)

中标人凭银行进账单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中标人凭此履约保证金收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

开履约保证金收据需要提供资料:银行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需把凭证各送一份至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复印件)留存。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并退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因澄清内容与投标文件制作无关,故此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内容按此澄清通知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圩区西南大道366号

邮编:*

联系人:姚工

电话:077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龙圩 (略) 9号第5幢1201房

邮编:*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4-*

交易服务部门: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监督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774-*

招标人: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4年8月27日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圩区西南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姚工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广西壮族 (略) 龙圩 (略) 9号第5幢1201房            

联系方式:陈工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 话:  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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