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理疗设备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康复理疗设备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2024年08月08日 发布了2024-*康复理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包2: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标的名称:便携式冲击波治疗仪。删除▲12.支持人脸识别功能。
2.标的名称: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将"3.占空比由10%-100%,每步调节10%。”调整为“占空比多档可调”。
3.标的名称: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将5.“有效辐射面积1cm2±20%;5cm2±20%”修改为:“有效辐射面积≧1cm2;≧5cm2”。
4.标的名称:便携式干扰电治疗仪。将"4. (略) 输出电流不大于50mA"修改为:“ (略) 输出电流多档可调”。
5.标的名称: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将"冷空气输出管长度由不低于2000mm"更改为:"≧1500mm"。
6.标的名称:智能磁控椭圆机。将"控制面板:不小于21寸TFT触摸屏,不少于6种运动选择模式,可连接WIFI,具备蓝牙配对功能"修改为:"控制面板:不小于21寸TFT触摸屏或液晶触摸屏,不少于6种运动选择模式,可连接WIFI,具备蓝牙配对功能"。
其他内容不变
1.投标 (略) 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保证金。方便工作人员后期退还。 2.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完成,为防止因光盘问题导致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建议提供两份加密投标文件(光盘),1份不加密投标文件备用(光盘,该光盘包含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 3.为保证数据正常录入,请各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8:30前),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 4.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响应性评审产生影响,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关键性技术指标参数前标记“★”符号,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前标记“▲”,一般性指标参数前不作标记。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产品规格表、技术白皮书、产品宣传 (略) 截图等)或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全文影印件;对于采购需求中难以验证、难以评判的指标由制造商出具承诺函即可;对于需要定制、涉及安装调试等客观内容无法提供技术证明资料的部分由投标人出具完全响应的承诺即可(承诺形式包含出具承诺函或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响应无偏离)。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将做入合同附件,技术支持材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现未按照响应的技术参数供货将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正偏离的认定:须同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经技术评审专家一致认可为有实际意义的正偏离。 5.第二包商务条款中产品业绩项注意事项: 所投产品和同类产品投标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附件中“产品业绩-同类产品”和“产品业绩-所投产品”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进行上传)
2024年08月26日
我部于2024年08月08日 发布了2024-*康复理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包2: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标的名称:便携式冲击波治疗仪。删除▲12.支持人脸识别功能。
2.标的名称: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将"3.占空比由10%-100%,每步调节10%。”调整为“占空比多档可调”。
3.标的名称: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将5.“有效辐射面积1cm2±20%;5cm2±20%”修改为:“有效辐射面积≧1cm2;≧5cm2”。
4.标的名称:便携式干扰电治疗仪。将"4. (略) 输出电流不大于50mA"修改为:“ (略) 输出电流多档可调”。
5.标的名称: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将"冷空气输出管长度由不低于2000mm"更改为:"≧1500mm"。
6.标的名称:智能磁控椭圆机。将"控制面板:不小于21寸TFT触摸屏,不少于6种运动选择模式,可连接WIFI,具备蓝牙配对功能"修改为:"控制面板:不小于21寸TFT触摸屏或液晶触摸屏,不少于6种运动选择模式,可连接WIFI,具备蓝牙配对功能"。
其他内容不变
1.投标 (略) 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保证金。方便工作人员后期退还。 2.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完成,为防止因光盘问题导致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建议提供两份加密投标文件(光盘),1份不加密投标文件备用(光盘,该光盘包含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 3.为保证数据正常录入,请各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8:30前),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 4.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响应性评审产生影响,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关键性技术指标参数前标记“★”符号,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前标记“▲”,一般性指标参数前不作标记。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产品规格表、技术白皮书、产品宣传 (略) 截图等)或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全文影印件;对于采购需求中难以验证、难以评判的指标由制造商出具承诺函即可;对于需要定制、涉及安装调试等客观内容无法提供技术证明资料的部分由投标人出具完全响应的承诺即可(承诺形式包含出具承诺函或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响应无偏离)。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将做入合同附件,技术支持材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现未按照响应的技术参数供货将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正偏离的认定:须同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经技术评审专家一致认可为有实际意义的正偏离。 5.第二包商务条款中产品业绩项注意事项: 所投产品和同类产品投标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附件中“产品业绩-同类产品”和“产品业绩-所投产品”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进行上传)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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