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麻栗坡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和巡维中心用房项目施工招标澄清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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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麻栗坡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和巡维中心用房项目施工招标澄清补遗

文山麻栗坡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和巡维中心用房项目施工招标(澄清补遗)

现对公告发布期间的投标人质疑提问进行整理答复,具体答复情况如下:

1.招标工程量清单,生产业务用房-建筑单位工程第26项清单:有梁板,项目特征描述中未标注混凝土标号规格。

答复:混凝土标号规格为C35(抗渗等级P8),请以此规格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工程基准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期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和《 (略) 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为指导价格。《 (略) 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是否有误。

答复:该条款变更为:工程基准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期的《文山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为指导价格。后续合同签订阶段以此变更后条款为准。

3.招标工程量清单,值休用房-建筑单位工程第68项清单:120厚轻质隔墙,项目特征描述中轻质隔墙厚度为200mm厚,清单名称中厚度为120厚,两处厚度不一致,请明确。

答复:轻质隔墙厚度以细目特征描述以200mm厚为准,请以此规格进行报价。

4.招标清单土石方工程中“土壤类别:据地勘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招标资料未见地勘相应资料,是否提供相应资料?

答复:不提供相应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招标清单中生产物业用房-建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地面防水中卫生间降板的发泡混凝土回填厚度未明确,建筑图中也未明确厚度,无法计算混凝土体积,请明确。

答复:回填厚度详结构降板高度(回填厚度=建筑标高-结构标高-各构造层次厚度),回填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

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的“1、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是否有误?

答复:无误。

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2.2与7.5.2中的工期延误惩罚标准不一致,是否有误。

答复:7.5.2不变。16.2.2中“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经发包人批准的基坑支护、桩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完工等里程碑节点完成计划,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承包人如未按计划完工,每个节点承担*万元/天的违约罚金;无正当理由或因承包人原因,工期超过合同工期15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天人民币*万元(¥:*.00元)违约金,以逾期天数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达到15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发......”,变更为“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经发包人批准的基坑支护、桩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完工等里程碑节点完成计划,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承包人如未按计划完工,无正当理由或因承包人原因,以逾期天数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达到15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发......”后续合同签订阶段以此变更后条款为准。

8.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社保证明的要求“投标截止前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带二维码的个人社保证明”作出如下补充:因地方政策或管理制度原因无法提供带二维码的个人社保证明时,可以提供以单位为主体的社保证明,但社保证明材料中仍需体现对应的人员信息和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连续缴纳。

注:该项目相关截止时间变更如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12日09:00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12日09:00时,质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01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04日18:00时。


文山麻栗坡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和巡维中心用房项目施工招标(澄清补遗)

现对公告发布期间的投标人质疑提问进行整理答复,具体答复情况如下:

1.招标工程量清单,生产业务用房-建筑单位工程第26项清单:有梁板,项目特征描述中未标注混凝土标号规格。

答复:混凝土标号规格为C35(抗渗等级P8),请以此规格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工程基准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期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和《 (略) 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为指导价格。《 (略) 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是否有误。

答复:该条款变更为:工程基准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期的《文山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为指导价格。后续合同签订阶段以此变更后条款为准。

3.招标工程量清单,值休用房-建筑单位工程第68项清单:120厚轻质隔墙,项目特征描述中轻质隔墙厚度为200mm厚,清单名称中厚度为120厚,两处厚度不一致,请明确。

答复:轻质隔墙厚度以细目特征描述以200mm厚为准,请以此规格进行报价。

4.招标清单土石方工程中“土壤类别:据地勘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招标资料未见地勘相应资料,是否提供相应资料?

答复:不提供相应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招标清单中生产物业用房-建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地面防水中卫生间降板的发泡混凝土回填厚度未明确,建筑图中也未明确厚度,无法计算混凝土体积,请明确。

答复:回填厚度详结构降板高度(回填厚度=建筑标高-结构标高-各构造层次厚度),回填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

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的“1、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是否有误?

答复:无误。

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2.2与7.5.2中的工期延误惩罚标准不一致,是否有误。

答复:7.5.2不变。16.2.2中“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经发包人批准的基坑支护、桩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完工等里程碑节点完成计划,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承包人如未按计划完工,每个节点承担*万元/天的违约罚金;无正当理由或因承包人原因,工期超过合同工期15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天人民币*万元(¥:*.00元)违约金,以逾期天数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达到15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发......”,变更为“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经发包人批准的基坑支护、桩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完工等里程碑节点完成计划,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承包人如未按计划完工,无正当理由或因承包人原因,以逾期天数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达到15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发......”后续合同签订阶段以此变更后条款为准。

8.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社保证明的要求“投标截止前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带二维码的个人社保证明”作出如下补充:因地方政策或管理制度原因无法提供带二维码的个人社保证明时,可以提供以单位为主体的社保证明,但社保证明材料中仍需体现对应的人员信息和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连续缴纳。

注:该项目相关截止时间变更如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12日09:00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12日09:00时,质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01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04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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