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施工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16: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庆超、郑小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仲先生 045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香 (略) 16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天泓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庆超、郑小飞 02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0100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由“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提供合同金额(含暂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提供合同金额(含暂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及预付款金额与履约担保额度差额的预付款保函,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
2、新增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2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在预付款全部扣回后退还。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00秒。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以最新版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地址:仲先生 0451-*
联系方式: (略) 香 (略) 1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联系方式:孙庆超、郑小飞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庆超、郑小飞
电 话: 02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施工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16: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庆超、郑小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仲先生 045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香 (略) 16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天泓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庆超、郑小飞 02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0100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由“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提供合同金额(含暂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提供合同金额(含暂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及预付款金额与履约担保额度差额的预付款保函,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
2、新增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2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在预付款全部扣回后退还。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00秒。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以最新版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地址:仲先生 0451-*
联系方式: (略) 香 (略) 1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联系方式:孙庆超、郑小飞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庆超、郑小飞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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