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正式园区空气检测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正式园区空气检测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略) 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 (略) 正式园区空气检测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电子科技大 (略) 正式园区空气检测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JY-*-004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8-16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5、其他要求 | / | 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2 | 采购需求>(二)商务需求 | 验收要求:按照GB/T*-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醛、苯、*苯、二*苯和TVOC的检测,并出具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检测区域及点位应符合技术要求中第二款要求。 | 验收要求:按照GB/T*-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醛、苯、氨、氡、*苯、二*苯和TVOC的检测,并出具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检测区域及点位应符合技术要求中第二款要求。 |
3 | 采购需求>(二)商务需求 | 服务内容:按照GB/T*-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封闭至少12小时,依据GB/T*-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或*《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醛、苯、*苯、二*苯和TVOC的检测,并出具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 服务内容:按照GB/T*-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封闭至少12小时,依据GB/T*-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或*《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醛、苯、氨、氡、*苯、二*苯和TVOC的检测,并出具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
4 |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商务资信分 | 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认证范围内具有空气检测/空气治理相关内容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需 (略) (http://**.cn)上的查询截图和认证证书扫描件。) | 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认证范围内含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相关内容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需 (略) (http://**.cn)上的查询截图和认证证书扫描件。) |
5 |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商务资信分 | 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室内环境检测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每个业绩提供合同及具有CMA资质(或等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缺项不得分。 | 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室内环境检测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每个业绩提供合同及CMA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缺项不得分。 |
6 |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技术服务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力量安排 | 3.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上岗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与采购需求适配度高、团队人员数量合理、类似工作经验丰厚、专业能力及职业能力强,能高质量完成多点位检测的要求。(评分范围:6-5-4-3-2-1-0) |
7 | 答疑与澄清 |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4年08月26日17:00时前,以盖公章的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疑问(联系电话: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q.com);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4年08月27日17:00前将答疑、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书面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4年08月28日17:00时前,以盖公章的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疑问(联系电话: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q.com);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4年08月29日17:00前将答疑、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书面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8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3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30 | 同时延期至2024年09月02日09:30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 (略)
联系人: 董晓梦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略) 西 (略) 西港发展中心7幢7楼会议室
2、采购人名称: 西安电子科技大 (略)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
地址: (略) 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
浙江 (略) 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 (略) 正式园区空气检测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电子科技大 (略) 正式园区空气检测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JY-*-004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8-16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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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5、其他要求 | / | 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2 | 采购需求>(二)商务需求 | 验收要求:按照GB/T*-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醛、苯、*苯、二*苯和TVOC的检测,并出具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检测区域及点位应符合技术要求中第二款要求。 | 验收要求:按照GB/T*-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醛、苯、氨、氡、*苯、二*苯和TVOC的检测,并出具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检测区域及点位应符合技术要求中第二款要求。 |
3 | 采购需求>(二)商务需求 | 服务内容:按照GB/T*-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封闭至少12小时,依据GB/T*-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或*《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醛、苯、*苯、二*苯和TVOC的检测,并出具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 服务内容:按照GB/T*-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封闭至少12小时,依据GB/T*-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或*《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醛、苯、氨、氡、*苯、二*苯和TVOC的检测,并出具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
4 |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商务资信分 | 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认证范围内具有空气检测/空气治理相关内容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需 (略) (http://**.cn)上的查询截图和认证证书扫描件。) | 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认证范围内含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相关内容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需 (略) (http://**.cn)上的查询截图和认证证书扫描件。) |
5 |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商务资信分 | 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室内环境检测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每个业绩提供合同及具有CMA资质(或等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缺项不得分。 | 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室内环境检测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每个业绩提供合同及CMA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缺项不得分。 |
6 |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技术服务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力量安排 | 3.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上岗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与采购需求适配度高、团队人员数量合理、类似工作经验丰厚、专业能力及职业能力强,能高质量完成多点位检测的要求。(评分范围:6-5-4-3-2-1-0) |
7 | 答疑与澄清 |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4年08月26日17:00时前,以盖公章的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疑问(联系电话: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q.com);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4年08月27日17:00前将答疑、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书面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4年08月28日17:00时前,以盖公章的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疑问(联系电话: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q.com);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4年08月29日17:00前将答疑、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书面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8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3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30 | 同时延期至2024年09月02日09:30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 (略)
联系人: 董晓梦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略) 西 (略) 西港发展中心7幢7楼会议室
2、采购人名称: 西安电子科技大 (略)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
地址: (略) 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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