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瑞金市教育局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项目(招标编号:RJTS2016-RJ-G006)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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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瑞金市教育局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项目(招标编号:RJTS2016-RJ-G006)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略) 市 (略) 受 (略) 委托, (略) 。 (略) 文件提出的质疑,经与采购人商定答复如下:

1.答疑事项一

问:1、招标文件中“26、评分标准  技术分 序号2


1、电磁炉灶抗扰兼容技术:25KW电磁单头大炒灶通过电磁抗扰度实验,抗扰度兼容测试达5项:静电放电抗扰度、 (略) 辐射抗扰度、电快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射频常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的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

2、电磁炉灶线圈寿命技术:25KW电磁单头大锅灶线圈升温、线圈颜色变化、电感量连续使用≥40天无变色测试合格的得3分、连续使用≥30天无变色测试合格的得2分、连续使用≥20天无变色测试合格的得1分。

3、 (略) 辐射技术:25KW电磁大炒,磁场辐射测试(灶离炉体30cm)前面、后面、左面、右面、顶面、底面测试数值均低于≤15%的得3分。

4、电磁炉灶外壳焊接技术:外壳自动焊接片(3片以上),拉伸测试数值≤12%(KN);人工焊接铁片(3片以上),拉伸测试数值≤25%(KN)的得2分。拉伸测试数值≤45%(KN)的得1分。

5、电磁灶产品具有不锈钢原材料酸性盐雾实验≥480小时(含)以上的实验报告有不锈钢原材料中性盐雾实验≥480小时(含)以上的实验报告的得3分, 具有不锈钢原材料酸性盐雾实验≥480小时以下的实验报告有不锈钢原材料中性盐雾实验≥480小时以下的实验报告的得1分。


①以上5个评分项,要求个别投标产品的某些特殊技术参数标准,都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对潜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略) 有的评分项目,都是电磁炉这一个别产品的特殊检测,总分达到16分。

答: (略) 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加分项,不存在指向性和歧视性且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②对检测报告的要求也非常不明确,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 (略) 列出的检测数据依据,有没有相关国家标准? (略) 有列出的检测数据评分的依据是什么?是由哪个国家机构制定的标准? (略) 家提供了相关的检测报告,到底有没有权威性?

答: (略) 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加分项,不存在指向性和歧视性且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③关于此技术标评审的评分点中有诸多检测项目都属于冷门项目(例如:焊接技术、盐雾测试),我司对诸多国内 (略) (略) 详细了解后得知均无能能满足此评分点的检测。故此类得分点的检测项目存在倾向性,这与政府采购公平原则相违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 (略) 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加分项,不存在指向性和歧视性且未违反《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④对于评分点第5项,此检测报告明明是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既然是原材的检测报告,那此材料我可以用做生产蒸饭车或者消毒柜。国家对 (略) 要求的烟雾测试标准也没有明确表明。而此评分点中却指明是电磁炉的原材料,此检测报告存在明显的倾向性。违反了《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

答: (略) 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加分项,不存在指向性和歧视性且未违反《政府采购法》、《 (略) 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2.答疑事项二

问:2、招标文件中“26、评分标准  技术分 序号3责任险:所投电磁炉、蒸饭车产品具有第三产品责任险,每次最高赔偿500万元整,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25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250万元,每次每人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20万的得2分;每次最高赔偿1000万元整,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5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500万元,每次每人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20万的得4分。本评分项以商业保险的赔偿金额作为加分项,是非常奇葩的门槛。本评分项具有非常强的排斥性和限制性,不具有普遍性。而且将此作为评分项放入评分标准中,没有法律依据。本项评分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应对予去除。

答:本项评分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3.答疑事项三

问:3、招标文件中“26、评分标准  技术分 序号5业绩: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2013年8月-2016年8月完成同类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900(含)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业绩得2分,单项合同金额小于900万元大于100万(含)的得1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业绩或提供的业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此评分项以900万以上的业绩作为限制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答:本项评分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4.答疑事项四

问: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P24(八)所投蒸饭车应符合《GB * 08、GB * 05》要求,提供省级(含)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检测报告内容包含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指标铅、镉、砷含量),现场查验原件。食品接触材料是否指蒸饭盘,我司提供蒸饭盘检测报告和蒸饭车的检测报告,两个检测报告同样达到此目的,是否可以?

答:可以。

 

此答疑为《招标文件》 (略) 分, (略) (略) ,以本公告为准。

 

 

(略) 市 (略)

 
 





 
(略) 市 (略) 受 (略) 委托, (略) 。 (略) 文件提出的质疑,经与采购人商定答复如下:

1.答疑事项一

问:1、招标文件中“26、评分标准  技术分 序号2


1、电磁炉灶抗扰兼容技术:25KW电磁单头大炒灶通过电磁抗扰度实验,抗扰度兼容测试达5项:静电放电抗扰度、 (略) 辐射抗扰度、电快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射频常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的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

2、电磁炉灶线圈寿命技术:25KW电磁单头大锅灶线圈升温、线圈颜色变化、电感量连续使用≥40天无变色测试合格的得3分、连续使用≥30天无变色测试合格的得2分、连续使用≥20天无变色测试合格的得1分。

3、 (略) 辐射技术:25KW电磁大炒,磁场辐射测试(灶离炉体30cm)前面、后面、左面、右面、顶面、底面测试数值均低于≤15%的得3分。

4、电磁炉灶外壳焊接技术:外壳自动焊接片(3片以上),拉伸测试数值≤12%(KN);人工焊接铁片(3片以上),拉伸测试数值≤25%(KN)的得2分。拉伸测试数值≤45%(KN)的得1分。

5、电磁灶产品具有不锈钢原材料酸性盐雾实验≥480小时(含)以上的实验报告有不锈钢原材料中性盐雾实验≥480小时(含)以上的实验报告的得3分, 具有不锈钢原材料酸性盐雾实验≥480小时以下的实验报告有不锈钢原材料中性盐雾实验≥480小时以下的实验报告的得1分。


①以上5个评分项,要求个别投标产品的某些特殊技术参数标准,都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对潜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略) 有的评分项目,都是电磁炉这一个别产品的特殊检测,总分达到16分。

答: (略) 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加分项,不存在指向性和歧视性且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②对检测报告的要求也非常不明确,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 (略) 列出的检测数据依据,有没有相关国家标准? (略) 有列出的检测数据评分的依据是什么?是由哪个国家机构制定的标准? (略) 家提供了相关的检测报告,到底有没有权威性?

答: (略) 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加分项,不存在指向性和歧视性且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③关于此技术标评审的评分点中有诸多检测项目都属于冷门项目(例如:焊接技术、盐雾测试),我司对诸多国内 (略) (略) 详细了解后得知均无能能满足此评分点的检测。故此类得分点的检测项目存在倾向性,这与政府采购公平原则相违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 (略) 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加分项,不存在指向性和歧视性且未违反《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④对于评分点第5项,此检测报告明明是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既然是原材的检测报告,那此材料我可以用做生产蒸饭车或者消毒柜。国家对 (略) 要求的烟雾测试标准也没有明确表明。而此评分点中却指明是电磁炉的原材料,此检测报告存在明显的倾向性。违反了《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

答: (略) 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加分项,不存在指向性和歧视性且未违反《政府采购法》、《 (略) 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2.答疑事项二

问:2、招标文件中“26、评分标准  技术分 序号3责任险:所投电磁炉、蒸饭车产品具有第三产品责任险,每次最高赔偿500万元整,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25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250万元,每次每人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20万的得2分;每次最高赔偿1000万元整,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5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500万元,每次每人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20万的得4分。本评分项以商业保险的赔偿金额作为加分项,是非常奇葩的门槛。本评分项具有非常强的排斥性和限制性,不具有普遍性。而且将此作为评分项放入评分标准中,没有法律依据。本项评分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应对予去除。

答:本项评分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3.答疑事项三

问:3、招标文件中“26、评分标准  技术分 序号5业绩: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2013年8月-2016年8月完成同类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900(含)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业绩得2分,单项合同金额小于900万元大于100万(含)的得1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业绩或提供的业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此评分项以900万以上的业绩作为限制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答:本项评分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略) (略) 。

4.答疑事项四

问: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P24(八)所投蒸饭车应符合《GB * 08、GB * 05》要求,提供省级(含)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检测报告内容包含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指标铅、镉、砷含量),现场查验原件。食品接触材料是否指蒸饭盘,我司提供蒸饭盘检测报告和蒸饭车的检测报告,两个检测报告同样达到此目的,是否可以?

答:可以。

 

此答疑为《招标文件》 (略) 分, (略) (略) ,以本公告为准。

 

 

(略) 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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