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人民政府榜山镇政府征收长运集团龙海分公司和区环卫中心拆迁残值处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人民政府榜山镇政府征收长运集团龙海分公司和区环卫中心拆迁残值处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榜山镇政府征 (略) 和区环卫中心拆迁残值处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龙海区榜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8:5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略) 龙海区榜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海区榜山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24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 05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财闽漳【24-08】(0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榜山镇政府征 (略) 和区环卫中心拆迁残值处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7点评标方法和标准“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5分。 a.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修改为:“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0分。a.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3分。”修改为:“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1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7、拟投入设备情况: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挖掘机情况进行评审:每配置1台得1分,满分3分。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须同时提供购置发票(购买方抬头与投标人一致)及购销合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修改为:“7、拟投入设备情况: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挖掘机情况进行评审:每配置1台得1分,满分3分。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证明材料,须提供购置发票(购买方抬头与投标人一致)或租赁合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第8条、拟投入人员情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交社保(至少提供养老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2分。”修改为:“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9分。”

6、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商务项“1、社会公益:投标人自 2018 年1月1日以来, (略) (区)级及以 (略) (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抢险救灾表彰奖励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 (略) 级及以上 (略) (区) (略) (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复 (略) 发布的信息截图佐证,未提供的不得分。”

7、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8、首次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9月12日9:30时。”

9、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9月11日17:00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海区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龙海区榜山镇        

联系方式:潘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2414室            

联系方式:小陈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榜山镇政府征 (略) 和区环卫中心拆迁残值处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龙海区榜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8:5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略) 龙海区榜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海区榜山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24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 05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财闽漳【24-08】(0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榜山镇政府征 (略) 和区环卫中心拆迁残值处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7点评标方法和标准“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5分。 a.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修改为:“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0分。a.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3分。”修改为:“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1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7、拟投入设备情况: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挖掘机情况进行评审:每配置1台得1分,满分3分。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须同时提供购置发票(购买方抬头与投标人一致)及购销合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修改为:“7、拟投入设备情况: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挖掘机情况进行评审:每配置1台得1分,满分3分。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证明材料,须提供购置发票(购买方抬头与投标人一致)或租赁合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第8条、拟投入人员情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交社保(至少提供养老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2分。”修改为:“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9分。”

6、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点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商务项“1、社会公益:投标人自 2018 年1月1日以来, (略) (区)级及以 (略) (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抢险救灾表彰奖励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 (略) 级及以上 (略) (区) (略) (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复 (略) 发布的信息截图佐证,未提供的不得分。”

7、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8、首次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9月12日9:30时。”

9、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9月11日17:00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海区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龙海区榜山镇        

联系方式:潘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2414室            

联系方式:小陈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