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江东项目区设计变更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江东项目区设计变更公告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 (略) 荔城区黄石镇江东项目区 | 建设单位 | (略) 荔 (略) |
施工单位 | 福建省 (略) | 监理单位 | 福建省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水利水 (略) | 合同造价(元) | *.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五类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江东项目区景观工程除节点二、节点三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桥梁工程全部甩项;水利部分除JD0+300~JD0+800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 2、梅妃湖沿岸增设仿木栏杆。 3、梅妃湖南 (略) (略) 。 4、增加与江东水闸迁建工程引港段衔接护岸建设。 5、增加 (略) 五孔桥桥墩衔接护岸建设。 6、2# (略) 建设根据现场实际地形进行调整。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由于河道两边房屋密集,征迁工作量大,费用高,至今仍有多处河道征迁问题无法解决,本项目景观工程除节点二、节点三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甩项造价约*元;桥梁工程全部用项,甩项造价约 233 万元;水利部分除 JD0+300~JD0+800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甩项造价约*元。合计甩项造价约 *元。 2、由于梅妃湖沿岸部分河道未设置防护拦杆,存在安全隐息,故在梅妃湖沿岸设置水泥仿木栏杆及栏杆基座174m,铁栏杆11m。 3、为充分利用梅妃湖南侧、 (略) 东侧一处房屋拆迁遗留的空地并美化提升梅妃湖周边环境,并方便周边群众通行,故在梅妃湖南侧增 (略) 长约150m, (略) 面积约 900 ㎡。 4、为使本项目河道护岸与江东水闸迁建工程引港段护岸衔接闭合,故增加河道护岸建设长约39m,断面参照原设计断面。 5、为使本项目河道护 (略) 五孔桥桥墩衔接闭合,故增加河道护岸建设长约22m,断面参照原设计断面。 6、2# (略) 及水中曲桥组成, (略) 位置房屋无法征迁到位, (略) 不予实施,河道岸线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考虑水中曲桥受岸线调整影响,水域面积缩小,同意水中曲桥尺寸根据水面面积情况同步进行调整,使水中曲桥与水面景观相协调。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1、本项目景观工程除节点二、节点三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甩项造价约*元;桥梁工程全部用项,甩项造价约 233 万元;水利部分除 DJ0+300~JD0+800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甩项造价约*元。合计甩项造价约 *元。 2、梅妃湖沿岸增设仿木栏杆,预估增加造价约8.*元。 3、梅妃湖南 (略) (略) ,增加造价约*元。 4、增加与江东水闸迁建工程引港段衔接护岸建设,预估增加造价 *元。 5、增加 (略) 五孔桥桥墩衔接护岸建设,预估增加造价*元。 6、2# (略) 建设根据现场实际地形进行调整,预估减少造价 *元。 上述工程变更合计减少工程造价约1412.*元。 | |||
5、其他附件材料 | 有关会议纪要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 (略) 荔 (略) | 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 (略) | ||
项目设计单位: (略) 水利水 (略) | 项目监理单位:福建省 (略)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7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 (略) 荔城区黄石镇江东项目区 | 建设单位 | (略) 荔 (略) |
施工单位 | 福建省 (略) | 监理单位 | 福建省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水利水 (略) | 合同造价(元) | *.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五类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江东项目区景观工程除节点二、节点三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桥梁工程全部甩项;水利部分除JD0+300~JD0+800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 2、梅妃湖沿岸增设仿木栏杆。 3、梅妃湖南 (略) (略) 。 4、增加与江东水闸迁建工程引港段衔接护岸建设。 5、增加 (略) 五孔桥桥墩衔接护岸建设。 6、2# (略) 建设根据现场实际地形进行调整。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由于河道两边房屋密集,征迁工作量大,费用高,至今仍有多处河道征迁问题无法解决,本项目景观工程除节点二、节点三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甩项造价约*元;桥梁工程全部用项,甩项造价约 233 万元;水利部分除 JD0+300~JD0+800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甩项造价约*元。合计甩项造价约 *元。 2、由于梅妃湖沿岸部分河道未设置防护拦杆,存在安全隐息,故在梅妃湖沿岸设置水泥仿木栏杆及栏杆基座174m,铁栏杆11m。 3、为充分利用梅妃湖南侧、 (略) 东侧一处房屋拆迁遗留的空地并美化提升梅妃湖周边环境,并方便周边群众通行,故在梅妃湖南侧增 (略) 长约150m, (略) 面积约 900 ㎡。 4、为使本项目河道护岸与江东水闸迁建工程引港段护岸衔接闭合,故增加河道护岸建设长约39m,断面参照原设计断面。 5、为使本项目河道护 (略) 五孔桥桥墩衔接闭合,故增加河道护岸建设长约22m,断面参照原设计断面。 6、2# (略) 及水中曲桥组成, (略) 位置房屋无法征迁到位, (略) 不予实施,河道岸线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考虑水中曲桥受岸线调整影响,水域面积缩小,同意水中曲桥尺寸根据水面面积情况同步进行调整,使水中曲桥与水面景观相协调。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1、本项目景观工程除节点二、节点三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甩项造价约*元;桥梁工程全部用项,甩项造价约 233 万元;水利部分除 DJ0+300~JD0+800按图施工外,其余全部甩项,甩项造价约*元。合计甩项造价约 *元。 2、梅妃湖沿岸增设仿木栏杆,预估增加造价约8.*元。 3、梅妃湖南 (略) (略) ,增加造价约*元。 4、增加与江东水闸迁建工程引港段衔接护岸建设,预估增加造价 *元。 5、增加 (略) 五孔桥桥墩衔接护岸建设,预估增加造价*元。 6、2# (略) 建设根据现场实际地形进行调整,预估减少造价 *元。 上述工程变更合计减少工程造价约1412.*元。 | |||
5、其他附件材料 | 有关会议纪要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 (略) 荔 (略) | 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 (略) | ||
项目设计单位: (略) 水利水 (略) | 项目监理单位:福建省 (略)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7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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