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略) 中 (略) 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8002 )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12页第4.2条款:“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可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大小排位,不排序,推荐10家(若出现排位第10名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的,则同时入围)合格投标单位入围定标名单,若合格投标人不足10家时,则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均入围定标名单。由招标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确定后,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人。”
修改为:“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可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大小排位,不排序,推荐10名(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合格投标单位入围定标名单,若合格投标人不足10名时,则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均入围定标名单。由招标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确定后,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人。”
二、招标文件第73页第2.2.4(4)条款中:“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修改为:“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三、招标文件第251页中:
10 | 预付款额度 | 17.2.1 | 签约合同价的10% |
修改为:
10 | 预付款额度 | 17.2.1 | 签约合同价的 10%(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金额)作为工程预付款。 |
四、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上查阅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 (略) 中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8月27日
(略) 中 (略) 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8002 )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12页第4.2条款:“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可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大小排位,不排序,推荐10家(若出现排位第10名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的,则同时入围)合格投标单位入围定标名单,若合格投标人不足10家时,则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均入围定标名单。由招标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确定后,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人。”
修改为:“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可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大小排位,不排序,推荐10名(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合格投标单位入围定标名单,若合格投标人不足10名时,则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均入围定标名单。由招标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确定后,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人。”
二、招标文件第73页第2.2.4(4)条款中:“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修改为:“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三、招标文件第251页中:
10 | 预付款额度 | 17.2.1 | 签约合同价的10% |
修改为:
10 | 预付款额度 | 17.2.1 | 签约合同价的 10%(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金额)作为工程预付款。 |
四、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上查阅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 (略) 中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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