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卷烟厂年度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新疆卷烟厂年度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确定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新疆卷烟厂2024-2026年度综合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40Q96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2024-2026年度综合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博明泰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 (略) 书面向采购单位递交了弃标函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确定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联系人:谭洁 、廖超
联系电话:099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 (略) 306号
联系人:陈广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廖超
电话:0991-*
电子邮件:*@*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确定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新疆卷烟厂2024-2026年度综合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40Q96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2024-2026年度综合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博明泰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 (略) 书面向采购单位递交了弃标函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确定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联系人:谭洁 、廖超
联系电话:099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 (略) 306号
联系人:陈广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廖超
电话:0991-*
电子邮件:*@*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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