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年度福清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年度福清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 (略)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14: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淑芬、林炜、庄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玉屏 (略) 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熊军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新 (略) 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淑芬、林炜、庄丽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 (略)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五、评审细则及标准3、评审标准中评审因素分类价格分的详细描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报价/评审基准价)×标准分值”,改为:“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标准分值”。
2、原征集公告中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延期至2024年09月04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征集文件规定执行。本更正公告与征集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应重新获取征集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玉屏 (略) 28号
联系方式:熊军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新 (略) 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杨淑芬、林炜、庄丽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林炜、庄丽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 (略)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14: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淑芬、林炜、庄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玉屏 (略) 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熊军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新 (略) 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淑芬、林炜、庄丽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 (略)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五、评审细则及标准3、评审标准中评审因素分类价格分的详细描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报价/评审基准价)×标准分值”,改为:“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标准分值”。
2、原征集公告中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延期至2024年09月04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征集文件规定执行。本更正公告与征集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应重新获取征集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玉屏 (略) 28号
联系方式:熊军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新 (略) 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杨淑芬、林炜、庄丽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林炜、庄丽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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