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10kV线路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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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10kV线路补充通知

万安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1 (略)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XML格式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使用。

  2. 原文“公示期限: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注:根据闽发改 法规〔2018〕444 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 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 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为:“本项目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中标结果公示期:10天”

  3.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13日09:00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13日09:00时;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13日09:00时。”

    注: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8月28日

万安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1 (略)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XML格式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使用。

  2. 原文“公示期限: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注:根据闽发改 法规〔2018〕444 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 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 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为:“本项目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中标结果公示期:10天”

  3.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13日09:00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13日09:00时;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13日09:00时。”

    注: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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