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更新和补充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更新和补充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项目建设局,市直相关单位:
(略) 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对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将对专家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和补充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
专家库实行个人信息定期更新机制,专家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本人应当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连续2年未对本人信息进行确认或更新的,专家资格将被调出。
二、补充征集专业
从事建筑学、城市设计、建筑工程、建筑机械、给排水工程(含水质监测等)、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城市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 (略) 与交通工程(市政道桥)、城镇燃气工程、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建筑防腐、白蚁防治、建筑装饰装修,及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检测、建筑材料等建筑工程专业方面的专家。
三、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入选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六)担任且聘任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有关事项
(一)专家信息更新和补充征集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至9月10日。
(二)专家补充征集相关申报材料于2024年9月10日17:30前,装订成册(1份) (略) 住建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李小宇,联系电话:*,邮箱:*@*26.com)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项目建设局,市直相关单位:
(略) 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对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将对专家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和补充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
专家库实行个人信息定期更新机制,专家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本人应当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连续2年未对本人信息进行确认或更新的,专家资格将被调出。
二、补充征集专业
从事建筑学、城市设计、建筑工程、建筑机械、给排水工程(含水质监测等)、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城市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 (略) 与交通工程(市政道桥)、城镇燃气工程、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建筑防腐、白蚁防治、建筑装饰装修,及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检测、建筑材料等建筑工程专业方面的专家。
三、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入选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六)担任且聘任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有关事项
(一)专家信息更新和补充征集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至9月10日。
(二)专家补充征集相关申报材料于2024年9月10日17:30前,装订成册(1份) (略) 住建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李小宇,联系电话:*,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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