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水集团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含监控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2标段答疑公告
合肥供水集团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含监控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2标段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含监控)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含监控)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2标段补疑1
(2024*)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或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元。”我司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已完成的业绩达到*元是否有效?
答:若“1.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2.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两项内容在同一合同中,此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元的,视为满足业绩服务内容要求,可予以评审。
2.招标文件第58页备品备件保障能力中要求:“评委会根据供货保障能力、时效性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供货保障能力具体指哪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材料反映投标人的二次供水泵房备品备件或成套设备供应能力,参考提供加盖公章的供货合同及业主证明、服务多家*方单位的证明或保障方案等材料,由评委会综合评分。
3.招标文件第59页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此项满分6分。”我司提供同一单位不同年份的业绩,是否算两个业绩?
答:同一单位不同年份的业绩算两个业绩。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此项满分 6 分。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2.本项最多计取2个业绩,且单个业绩仅计分一次,满分6分。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第(2)条须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疑问:
我公司具有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业绩合同,合同期内累计完成金额已达到*元以上,但合同还在履行期内,请问,我公司提供合同、合同*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函(金额达到*元以上),是否符合要求?
答:正在履约中的合同且已完成业绩金额达到*元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予以评审: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业绩金额达到*元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已完成业绩金额达到*元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一标段和二标段招标文件中第140页(附件4 供水分公司常用维修配件统计标准表(*供材清单),序号18和序号19的电源型号与现有厂家不匹配;招标文件上的现有厂家是施耐德,而前面的电源型号栏NDR-240-24和S-50-24V的厂家是明纬(MEAN WELL)。
现需确认,序号18和序号19的电源选型,以表格中的型号为准还是以现有厂家为准(以型号为准则更换现有厂家,以厂家为准则电源型号换为施耐德同等的型号)?
答:按型号或按厂家来更换24V电源均可以,此表格不参与投标打分或审核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70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
联系人:*国栋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8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含监控)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含监控)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2标段补疑1
(2024*)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或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元。”我司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已完成的业绩达到*元是否有效?
答:若“1.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2.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两项内容在同一合同中,此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元的,视为满足业绩服务内容要求,可予以评审。
2.招标文件第58页备品备件保障能力中要求:“评委会根据供货保障能力、时效性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供货保障能力具体指哪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材料反映投标人的二次供水泵房备品备件或成套设备供应能力,参考提供加盖公章的供货合同及业主证明、服务多家*方单位的证明或保障方案等材料,由评委会综合评分。
3.招标文件第59页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此项满分6分。”我司提供同一单位不同年份的业绩,是否算两个业绩?
答:同一单位不同年份的业绩算两个业绩。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此项满分 6 分。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2.本项最多计取2个业绩,且单个业绩仅计分一次,满分6分。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第(2)条须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疑问:
我公司具有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维保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业绩合同,合同期内累计完成金额已达到*元以上,但合同还在履行期内,请问,我公司提供合同、合同*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函(金额达到*元以上),是否符合要求?
答:正在履约中的合同且已完成业绩金额达到*元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予以评审: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业绩金额达到*元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
已完成业绩金额达到*元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一标段和二标段招标文件中第140页(附件4 供水分公司常用维修配件统计标准表(*供材清单),序号18和序号19的电源型号与现有厂家不匹配;招标文件上的现有厂家是施耐德,而前面的电源型号栏NDR-240-24和S-50-24V的厂家是明纬(MEAN WELL)。
现需确认,序号18和序号19的电源选型,以表格中的型号为准还是以现有厂家为准(以型号为准则更换现有厂家,以厂家为准则电源型号换为施耐德同等的型号)?
答:按型号或按厂家来更换24V电源均可以,此表格不参与投标打分或审核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70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
联系人:*国栋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8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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