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绍柯采[2023]3521-0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区( (略)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付款方式 |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第5次付款:采购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90天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100%; |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
地 址: (略) 越 (略) 123号 (略) 招标办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树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陈海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11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青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马跃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柯 (略) 财税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绍柯采[2023]3521-0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区( (略)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付款方式 |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第5次付款:采购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90天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100%; |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
地 址: (略) 越 (略) 123号 (略) 招标办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树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陈海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11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青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马跃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柯 (略) 财税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