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出发大厅柜台经营权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XJD-2413511031292)变更公告03
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出发大厅柜台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GXJD-*
采购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南宁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青 (略) 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项目联系人:李茂菊、苏畅
联系电话:0771-*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7日
变更日期:2024年8月29日
内容:
1、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二章 项目招商需求》“一、3.其他要求”原为:(4)承租人现场工作人员不得超出柜台开展业务,不得以现场吆喝、叫卖方式招揽生意的。(5)严格遵守《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候机楼柜台管理办法》,服从南宁机场管理。现变更为:▲(4)承租人现场工作人员不得超出柜台开展业务,不得以现场吆喝、叫卖方式招揽生意的。▲(5)严格遵守《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候机楼柜台管理办法》,服从南宁机场管理。▲(6)本次柜台点位位于出发层公共区域,旅客动线有可能因机场安保(如爆探检查)、服务优化等原因,需要封闭或调整部分出入口,使附近旅客动线发生改变,请承租人对场地条件及动线情况提前做好评估,由此对后续营业产生的影响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减租或要求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或撤销合同。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实质性技术要求。如不满足则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2、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一章 询价公告》“四、项目情况”的序号(4)原为:(4)A分包承租人可进行国内外航空客票销售服务和航空意外险销售,未经招商人批准,禁止开展商业保险销售、商务会员卡、网络订房卡等其他业务;B分包可进行货币兑换服务,未经招商人批准,禁止开展商业保险销售、商务会员卡、网络订房卡等其他业务。现变更为:▲(4)A分包承租人可进行国内外航空客票销售服务,未经招商人批准,禁止开展航空意外险销售、商业保险销售、商务会员卡、网络订房卡等其他业务;B分包可进行货币兑换服务,未经招商人批准,禁止开展航空意外险销售、商业保险销售、商务会员卡、网络订房卡等其他业务。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实质性技术要求。如不满足则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3、现因询价文件变更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已邮寄响应文件的承租人,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询价公告第九点的序号(3)。补充、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
4、承租人请于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4:30前书面通知招商代理机构撤回响应文件,书面通知签字(签章)盖章后发至*@*xbidding.cn,发送邮箱后,请电话联系李茂菊、苏畅(0771-*)确认。未按照本条要求撤回的视为未撤回响应文件。
5、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格式如下:
撤回响应文件的函
广西 (略) :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出发大厅柜台经营权租赁项目(项目编号: GXJD-*) (分包号),现需撤回原响应文件,原响应文件请按下表信息寄回:
收件地址 | |
收件人 | |
收件人手机号码 |
特此声明。
承租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原为:2024年9月5日14:3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6日14:30(北京时间)。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原为:2024年9月5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6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广西 (略)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