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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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 (略) 受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受邀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

  2.预算金额:9.*元,高于该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论处。

  3.采购内容: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共36个项目791个地块面积约1970亩。

  4.服务期限:中标服务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成果3套和数据刻盘1套。

  5.质量标准: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82号)文件附件要求进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土地规划机构*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以来有编制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业绩;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江苏 (略)

  3. 方式:现场获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q.com

  开标地点: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略) 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 (略) 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自然资源和 (略) 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建湖 (略) 133号(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51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建湖县双湖*品东门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9日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 (略) 受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受邀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

  2.预算金额:9.*元,高于该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论处。

  3.采购内容: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共36个项目791个地块面积约1970亩。

  4.服务期限:中标服务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成果3套和数据刻盘1套。

  5.质量标准: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82号)文件附件要求进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土地规划机构*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以来有编制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业绩;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江苏 (略)

  3. 方式:现场获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q.com

  开标地点: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略) 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 (略) 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自然资源和 (略) 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建湖 (略) 133号(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51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建湖县双湖*品东门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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