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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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

变更公告(一)

招标序号:*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疑内容,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71页3)中删除“信息系统专业不少于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74页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表格中第7条其他人员中,数量4修改为3;其他要求中删除“信息系统专业不少于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三、招标文件第44页“3)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个人得0.5分,最高得1.5分。”修改为“3)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个人得0.5分,最高得1分;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信息系统专业监理员(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得0.5分。”

四、招标文件第44页“注:需提供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进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注:需提供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复印件并进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五、招标文件第7页前附表1.11分包中“不允许”改为“允许,本项目仅信息化监理允许分包。”

六、招标文件第72页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三)投标人的要求—2其他要求中(11)后增加一段,“(12)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配备信息化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如无符合要求的信息化专业监理员,须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上报分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确定分包单位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分包监理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报备,在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按招标人需求进场监理。以上分包单位所需的监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七、招标文件第43页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中“(1)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投标资格证明中的业绩不作为本项计分业绩。”改为“(1)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

八、招标文件第43页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中“(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投标资格证明中的业绩不作为本项计分业绩。”修改为“(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

九、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浙江省储 (略)

浙 (略)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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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更正.doc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

变更公告(一)

招标序号:*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疑内容,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71页3)中删除“信息系统专业不少于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74页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表格中第7条其他人员中,数量4修改为3;其他要求中删除“信息系统专业不少于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三、招标文件第44页“3)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个人得0.5分,最高得1.5分。”修改为“3)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个人得0.5分,最高得1分;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信息系统专业监理员(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得0.5分。”

四、招标文件第44页“注:需提供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进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注:需提供其他监理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复印件并进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五、招标文件第7页前附表1.11分包中“不允许”改为“允许,本项目仅信息化监理允许分包。”

六、招标文件第72页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三)投标人的要求—2其他要求中(11)后增加一段,“(12)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配备信息化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如无符合要求的信息化专业监理员,须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上报分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确定分包单位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分包监理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报备,在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按招标人需求进场监理。以上分包单位所需的监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七、招标文件第43页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中“(1)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投标资格证明中的业绩不作为本项计分业绩。”改为“(1)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

八、招标文件第43页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中“(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投标资格证明中的业绩不作为本项计分业绩。”修改为“(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

九、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浙江省储 (略)

浙 (略)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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