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病理检查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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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病理检查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病理检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 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填写错误,现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3.4.其他要求更正为: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3.4.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3.4.1.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4.1.2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4.1.3.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4.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3.4.2.1.成本补偿:本项目无成本补偿;

3.4.2.2.★风险分担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由中标/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成交人承担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3.4.3合同其他条款:

3.4.3.1.★供应商(投标人)成交(中标)价(单价、下浮、折扣等其他方式报价时核算的总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供配送费、安装费、辅料费、设备费、组织费用、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知识产权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3.4.3.2.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标本交接、查对方案;②物流方案;③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④服务内容及质量保障方案。项目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病理医师专业水平定期考核制度;②病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③人员岗位职责培训制度 ;④病理检查资料管理制度。

4.报价要求

4.1报价:本次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如:最高限价(单价)同比例进行折扣,投标人下浮3%,折扣率报价填写97%],报价须包含服务本身、包装、运输、试验检验等所有一切其它完成本项目相关费用。报价估算错误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价格确定:当月结算价格=最高限价(单项)×数量×供应商折扣率进行结算。供应商及时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及报账所需其它资料,按月结算。

4.3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品目:C* (略) 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 *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2、计划编号: **[2024]*

3、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4、付款方式: 供应商提供当月双方确认的病理检查服务清单,每季度按照服务清单据实结算。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10日内进行支付结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温 (略)

地址: (略) 温江区东大街15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恒立新 (略)

地址: (略)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2栋10层1012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8-*

成都恒立新 (略)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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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病理检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 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填写错误,现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3.4.其他要求更正为: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3.4.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3.4.1.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4.1.2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4.1.3.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4.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3.4.2.1.成本补偿:本项目无成本补偿;

3.4.2.2.★风险分担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由中标/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成交人承担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3.4.3合同其他条款:

3.4.3.1.★供应商(投标人)成交(中标)价(单价、下浮、折扣等其他方式报价时核算的总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供配送费、安装费、辅料费、设备费、组织费用、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知识产权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3.4.3.2.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标本交接、查对方案;②物流方案;③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④服务内容及质量保障方案。项目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病理医师专业水平定期考核制度;②病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③人员岗位职责培训制度 ;④病理检查资料管理制度。

4.报价要求

4.1报价:本次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如:最高限价(单价)同比例进行折扣,投标人下浮3%,折扣率报价填写97%],报价须包含服务本身、包装、运输、试验检验等所有一切其它完成本项目相关费用。报价估算错误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价格确定:当月结算价格=最高限价(单项)×数量×供应商折扣率进行结算。供应商及时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及报账所需其它资料,按月结算。

4.3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品目:C* (略) 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 *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2、计划编号: **[2024]*

3、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4、付款方式: 供应商提供当月双方确认的病理检查服务清单,每季度按照服务清单据实结算。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10日内进行支付结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温 (略)

地址: (略) 温江区东大街15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恒立新 (略)

地址: (略)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2栋10层1012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8-*

成都恒立新 (略)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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