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E**Z02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13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161,51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09-13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5001 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及相关事项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原招标相关信息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元。现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不可竞争项目(暂定金额)投标报价不得改变。不可竞争项目列明如下:不可竞争项目金额*元。其中:暂列金额为:*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控制价资料。 三、本项目“暂定价清单子目及暂定材料设备价格”必须按招标控制价清单项目中金额填报,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无论其是否列入不可竞争项目中) 。 四、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中固化的工程量、单价、合价,投标报价时均不可修改。如: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四、施工专项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金额”等。 五、 本补充通知补充附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六、近年财务状况在投标文件中“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七、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1)条款“推荐名录(满分3分)”中描述修改如下: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被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列入污染地块或污染底泥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类专业机构推荐名录、名单(2021或2022或2023 年度)”的得3分。说明:推荐名录、名单需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环境保护产 (略) 上进行过公告。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环境保护产 (略) 上公告截图。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3)条款:投标报价得分修改为:投标报价得分=66-投标报价偏差率×100×Q。 九、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3)条款“报价合理性评分”中:a%的取值为6%,b% 的取值为8%。 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大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08月29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E**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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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13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161,51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09-13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5001 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及相关事项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原招标相关信息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元。现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不可竞争项目(暂定金额)投标报价不得改变。不可竞争项目列明如下:不可竞争项目金额*元。其中:暂列金额为:*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控制价资料。 三、本项目“暂定价清单子目及暂定材料设备价格”必须按招标控制价清单项目中金额填报,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无论其是否列入不可竞争项目中) 。 四、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中固化的工程量、单价、合价,投标报价时均不可修改。如: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四、施工专项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金额”等。 五、 本补充通知补充附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六、近年财务状况在投标文件中“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七、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1)条款“推荐名录(满分3分)”中描述修改如下: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被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列入污染地块或污染底泥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类专业机构推荐名录、名单(2021或2022或2023 年度)”的得3分。说明:推荐名录、名单需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环境保护产 (略) 上进行过公告。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环境保护产 (略) 上公告截图。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3)条款:投标报价得分修改为:投标报价得分=66-投标报价偏差率×100×Q。 九、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3)条款“报价合理性评分”中:a%的取值为6%,b% 的取值为8%。 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大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0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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