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水务局乐至县羊叉河生态清洁建设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乐至县水务局乐至县羊叉河生态清洁建设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羊叉河生态清洁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采购监督机构: (略) 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股
联系电话:*
名称:乐至县水务局
地址:南塔 (略) 53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附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略)
2024年08月3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羊叉河生态清洁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采购监督机构: (略) 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股
联系电话:*
名称:乐至县水务局
地址:南塔 (略) 53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附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略)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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