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水务局乐至县羊叉河生态清洁建设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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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水务局乐至县羊叉河生态清洁建设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羊叉河生态清洁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影响结果,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 (略) 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股

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水务局

地址:南塔 (略) 5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附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略)

2024年08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羊叉河生态清洁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影响结果,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 (略) 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股

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水务局

地址:南塔 (略) 5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附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略)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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