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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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3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
项目编号 *052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交易分类 (略) 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相关公告


第一部分:招标答疑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8月28日17:00)截止。现对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函封面、投标函附录、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计划表、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投标信息表及报价部分无法盖章,是否可以盖电子章后上传?

问题二、本项目电子投标制作工具中,除“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保证”“承诺书”“其他”外,其他模块均无“标书签章”按钮,是否可以不用签字盖章?

答:无电子签章可采用手写签字扫描后,放入投标文件。

问题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时间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截止时间?

问题四、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6节关于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14号09:00:00,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号09:00:00,请问投标截止时间以哪个为准?

问题五、招标公告6.1的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09-14 09:00:0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的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09-13 09:00:00,两处时间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答: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

问题六、根据招标文件工期要求进行倒推,开工时间为2024年9月19号,距离开标日期十分接近,可否适当调整工期竣工节点要求

答: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时间为计划开工时间,招标阶段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招标文件246页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湖南省建设工程总承包 EPC计价》(湘建建函【2023】49号),但是招标提供工程量清单为湘建价【2020】56号格式清单;请问投标文件执行哪一清单格式?

答:采用湘建价【2020】56号格式清单。

问题八、投标函部分无法编制页码,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不填或划“/”?

答:可以划“/”。

问题九、请问投标保证金使用承诺适用于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企业。是否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湖南省“建筑强企”名单(2019-2020年)的通知为准?

答:是。

问题十、本项目未划分标段,投标文件中涉及填写“招标项目及标段”的地方,是否只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即可?

答:是。

问题十一、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是否只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问题十二、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和党建工作预案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答:是。

问题十三、请问“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是否加盖电子印章即可?党建工作预案(已成立党组织的企业提供)落款要求“公司党组织盖章”,请问是否可以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电子印章?

答: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电子印章即可。

问题十四、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这三个部分需要联合体双方各自签章外,其余部分是否只要牵头人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即可?

问题十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双方签章外,其余资料是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问题十六、“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和“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问题十七、投标人须知1.4.2条要求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资格审查、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一约束力;请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是否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双方签章外,其余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这三个部分需要联合体双方各自签章外,其余部分由牵头人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即可。

问题十八、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的须提供的“资格审查等资料模块中的投标人证件复印件”资料,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在“其他”模块中?

答:可以。

问题十九、请明确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报价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如何填报:“建安工程费(不含专业暂估及暂列金)”是否填在序号1中的 “单价部分”一栏;建安费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填在序号1 中的“暂估价部分”一栏; “暂列金(不可预见费)”是否填在序号三“暂列金额”一栏; “设计费”填在何处?请予以明确。

答:采用湘建价【2020】56号格式清单。详见补充资料:“E.1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问题二十、招标文件第244页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为湘建建函〔2023〕49 号文格式,而招标清单的表格格式为湘建价〔2020〕56号文格式,二者在格式和费用组成上均不一样,无法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报表格式提供。请问:建安工程费是否按招标清单的表格格式提供即可?

答:采用湘建价【2020】56号格式清单。

问题二十一、是否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中的“内容完整性与编制水平”这一块内容?

答:不需要。

问题二十二、本项目电子投标系统技术方案的标书制作界面包含 “其他(暗标)”这一模块,请问此模块是否不需要上传内容,保留原格式即可且不需编制页码?并且此页是否不计入总页数(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1000页)。

问题二十三、请问“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1000页”是指“总承包方案、设计优化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4个模块一起不超过1000页吗?

问题二十四、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技术方案编制规定中约定 “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 1000 页”。评标办法中 设计优化方案 “5.设计说明、图纸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包含图纸则最大技术文件页数偏少,如按招标文件要求则最大页数不足。本项目设计优化方案评分标准中不应包含图纸内容。

答:原则上技术方案所有模块加一起不超过1000页,如超过1000页评标委员会有权在技术评审时扣分。

问题二十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页码,请问技术方案的总承包方案模块,设计优化方案模块,施工组织设计模块,以上3个模块是否可以每个模块均单独从页码1开始编制页码;

问题二十六、设计方案和技术方案是否汇总上传,如果单独上传,对页码是否连续有无要求。

问题二十七、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方案”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页码”,请问是每个评审模块单独编制连续的页码还是整个技术方案编制连续的页码。即是否每个评审模块页码从1开始。

答:总承包方案模块,设计优化方案模块,施工组织设计模块三个模块的页码整体生成连续页码。设计方案和技术方案上传方式请按招标公 (略) 。

问题二十八、本项目电子投标系统中,技术方案的“总承包方案(暗标)”模块,系统自带有关于技术方案的内容与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的相关文字的页面,请问在编制和上传总承包方案模块的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将上述页面及页面中的文字删除?若需要保留上述文字,请问此页是否放在总承包方案的首页,并与总承包方案正文内容编制连续的页码?

答:投标人在编制和上传总承包方案模块的投标文件时可以将系统自带关于技术方案的内容与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的相关文字删除

问题二十九、技术方案各模块的标题是否为 一、总承包方案 二、设计优化方案 三、施工组织设计即把每个标题的后缀“(暗标)”文字去掉

答:是。

问题三十、能否明确本项目的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分别是多少天?

答:招标阶段暂按招标文件执行,实施阶段再具体划分。

问题三十一、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格式中,“一、总承包方案”的后一页为目录页: 目 录 (一)设计优化方案(暗标) (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三)其他(暗标) 请问目录页放在“一、总承包方案”的后一页是否不合理? 并且此目录与技术方案的实际内容不符,没有总承包方案这一章节,序号也不符,请问是否可以将此目录页删除? 若需保留此目录页,请重新明确此目录页各章节的序号与内容,此目录页放在哪个上传模块中?是否放在模块的第一页?是否需要编制页码?

答: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格式中“目录”后面内容为系统自带内容,与投标文件总承包

方案内容编制无关,投标人可以将此目录页删除。

问题三十二、关于保修要求,招标公告 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2000 年第 279 号令规定。”,合同协议书 三“ (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保修,专业设备保修按本合同附件保修书要求进行。”两处描述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问题三十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质量标准与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件第六条的“6.4.1工程质量要求”表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填写的质量标准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质量标准为准?

问题三十四、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三十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施工保修要求与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的保修要求表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填写的保修要求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施工保修要求为准?

答:投标函附录中填写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中标后保修实施细节

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执行。

问题三十六、能否提供软件版招标清单?

答:不提供,由投标 (略) 清单自行编制。

问题三十七、技术暗标对字体有无要求。

答: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问题三十八、本项目办公生活区位置由*方提供还是承包人自行解决?

答:承包人自行解决。

问题三十九、请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大小。

答:校内已有水电接驳口位置,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问题四十、投标附录中有关合同部分的内容是否可以填写“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可以。

问题四十一、需要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以扫描件的形式提供。

问题四十二、请问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可以上传签字后的扫描件?

答:可以。

问题四十三、请问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是否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答:《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4 号)中的省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指标的评审依据明确规定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进行认定。

问题四十四、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内建设用地内是否有用作临时施工场地位置,搭设现场临设、办公区、生活区?请明确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确定。

问题四十五、合同协议书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4)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按合同约定动用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索赔等全部款项之和,不得超过本签约合同价(即限定总价)。当本项目最终结算的金额小于限定总价的,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进行结算。当本项目最终结算的金额大于或等于限定总价的,即以限定总价作为最终结算金额。合同外签证是否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全部包含在限定总价范围内。

问题四十六、投标人须知第10.17.9“本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设工地推广使用纯电动智慧渣土车参与渣土运输处置试点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发【2021】51 号)要求处置渣土,具体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合同专用条款未明确是否必须采用纯电动智慧渣土车,请明确。

答:请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属区域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问题四十七、合同协议书中“负责施工区域原有所有管道管线(含煤气管、总自来水管、消防管等内部管等)的迁移及手续办理,如根据相关规定,需第三方进行实施,相关费用及手续由承包人承担。 ”具体哪些需第三方进行实施,请明确。

答:请投标人根据踏勘情况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问题四十八、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14.3.2.2 工程费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的约定:

(3)所有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凭请款单、进度证明文件及照片,支付签约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暂估价)的20%(该支付比例与已完工程量的80%接近);本节点需抵扣40%的预付款;

(4)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竣工资料向城建档

案馆的移交、完成工地内清理及向发包人办理实体移交工作后,凭请款单、建设

工程档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竣工验收记录,支付至签约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

费的80%(包含抵扣的30%的预付款及全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不超过已完工程量的80%;

(5)工程结算评审完成后,凭请款单、结算定案表,付款至工程结算定案总价的97%(专项工程验收未全部完成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须待相关程序全部完成后再行支付),预留本工程结算定案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返还质量保证金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

根据财建〔2022〕183号,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 (略) 场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建议修改为“1.过程付款比例为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2.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范围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3.余下的3%质量保证金,以保函方式替代质保金,或者在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后退还。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的第14.3.2条已进行修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的

招标文件和本答疑公告附件《合同支付与质量保修期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

问题四十九、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缺陷责任期的期限: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一致,自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缺陷责任期的规定是一般是 1 年,最长不超过 2 年,合同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一致,是否表述错误,请明确。

答:表述没有错误。

问题五十、附件二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2.2 三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7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5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5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5 年;

(6)消防工程:5 年;

(7)室外工程:5 年;

(8)弱电工程:5 年。设备质保期以厂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以单个系统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9)空调、电梯等设备为 5 年;

(10)其他项目 5 年。

建议:上述保修期限过长,是否表述错误,请明确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一般保修期限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梯保修期通常为验收开始起1至1.5年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1.7条和合同附件二中第二款中的“质量保修期”

已进行修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的招标文件和本答疑公告附件《合同支付与质量保修期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

问题五十一、履约担保是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合同金额的8%”为准还是以专用合同条件4.2条“签约合同价的8%”为准?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中的“合同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理解。

问题五十二、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承诺书、投标报价封面等填写投标人名称的地方,是否可以只填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答:可以。

问题五十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用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软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等资料模块中的投标人证件复印件”是软件自带的固定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关于本项目需提供的施工单位资料和应具有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等证明资料是否可以放在“其他材料”模块中?

答:可以。

问题五十四、本项目软件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无标题,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设置第一节投标函及附录格式添加相应的标题,还是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答:无需再添加标题。

问题五十五、请提供“E.1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以便单位工程汇总排序?

答:补充提供。详见补充资料:“E.1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问题五十六、对于设置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的条款的质疑。 事实与理由: 2024年8月23日,招标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于“ (略) 公共 (略) ”挂网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根据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的查看,我们提出以下质疑。 根据招标文件(下图) 根据以上招标文件内容(1.4.2第3条),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即表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了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招标人在设置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时,应当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同时根据:湘建监督〔2024〕34号《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第五条……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本项目招标的范围: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51㎡(初步设计批复文号:长住建房初设批-2024-13),主要建设四栋学生公寓、地下停车库和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其中地上公寓包含:A#栋公寓,层数1+13层(含架空层),建筑高度49.95m,框架-剪力墙结构;B#C#D#三栋公寓,层数1+6 层(含架空层),框架结构,其中B#栋建筑高度23.65 m,C#D#栋建筑高度23.95m;地上建筑面积为*.77㎡,其中A#栋为9294.32㎡;B#栋为5087.77㎡;C#、D#栋均为5415.34㎡。装配率50.5%,属装配式建筑。其地下车库包含1层地下室停车和设备用房,局部2层人防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8243.74㎡。”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了解到,由于本项目中设计所占的比例极小(设计费限价仅为:*.00元,而建安费为: *.23元)设计工作仅占1%,本项目并非是难度较大或复杂的设计或施工项目。 因此在本项目中,按照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的理解,应该设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才更为合理,而根据湘建监督〔2024〕34号的第五条,……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确定牵头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在投标人方,而非招标人指定。 同样根据本省内的其他同类型的项目显示,一般并不是指定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同样,如果本项目的特点决定了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大于施工工作,那么要求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是合理的。反之,如果没有这样的实际需求而强行设定此条件,就可能涉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因此无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还是湘建监督〔2024〕34号的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均不应该设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建议修改: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单位自行指定或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七、对于设置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的条款的质疑。 本项目实际上是EPC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但总体的施工工期仅为356天(不


足一年),虽然本项目采用了50%以上的预制构件作为施工的内容,但从各方面的施工体量及设计施工内容来看,356天的总工期仍然显得太过匆忙、仓促,并不利于本项目的实施及发展。 建议修改:重新根据同类型项目或者类似项目设置合理工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八、对于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单位奖项设置的质疑。 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中,省级设计奖项为1个。对省级奖项的规定是湖南省内为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外为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此项请明确是否除湖南省外所有省份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均可加分。还是仅有一部分省份与湖南省达成了省奖互相认可协议。

答: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的备注说明和《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4 号)规定进行认定。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因本项目尚在初步设计阶段,部分建筑做法还未完全确定,经论证后,现对部分清单项目建筑构造做法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1.将热水系统的热水管道更改为不锈钢管。

2.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设计费中包含高压供电设计咨询服务费11.*元,该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合同签订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

本次答疑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 招 标 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8月30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3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
项目编号 *052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交易分类 (略) 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相关公告


第一部分:招标答疑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8月28日17:00)截止。现对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函封面、投标函附录、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计划表、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投标信息表及报价部分无法盖章,是否可以盖电子章后上传?

问题二、本项目电子投标制作工具中,除“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保证”“承诺书”“其他”外,其他模块均无“标书签章”按钮,是否可以不用签字盖章?

答:无电子签章可采用手写签字扫描后,放入投标文件。

问题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时间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截止时间?

问题四、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6节关于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14号09:00:00,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号09:00:00,请问投标截止时间以哪个为准?

问题五、招标公告6.1的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09-14 09:00:0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的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09-13 09:00:00,两处时间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答: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

问题六、根据招标文件工期要求进行倒推,开工时间为2024年9月19号,距离开标日期十分接近,可否适当调整工期竣工节点要求

答: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时间为计划开工时间,招标阶段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招标文件246页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湖南省建设工程总承包 EPC计价》(湘建建函【2023】49号),但是招标提供工程量清单为湘建价【2020】56号格式清单;请问投标文件执行哪一清单格式?

答:采用湘建价【2020】56号格式清单。

问题八、投标函部分无法编制页码,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不填或划“/”?

答:可以划“/”。

问题九、请问投标保证金使用承诺适用于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企业。是否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湖南省“建筑强企”名单(2019-2020年)的通知为准?

答:是。

问题十、本项目未划分标段,投标文件中涉及填写“招标项目及标段”的地方,是否只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即可?

答:是。

问题十一、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是否只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问题十二、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和党建工作预案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答:是。

问题十三、请问“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是否加盖电子印章即可?党建工作预案(已成立党组织的企业提供)落款要求“公司党组织盖章”,请问是否可以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电子印章?

答: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电子印章即可。

问题十四、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这三个部分需要联合体双方各自签章外,其余部分是否只要牵头人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即可?

问题十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双方签章外,其余资料是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问题十六、“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和“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问题十七、投标人须知1.4.2条要求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资格审查、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一约束力;请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是否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双方签章外,其余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这三个部分需要联合体双方各自签章外,其余部分由牵头人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即可。

问题十八、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的须提供的“资格审查等资料模块中的投标人证件复印件”资料,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在“其他”模块中?

答:可以。

问题十九、请明确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报价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如何填报:“建安工程费(不含专业暂估及暂列金)”是否填在序号1中的 “单价部分”一栏;建安费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填在序号1 中的“暂估价部分”一栏; “暂列金(不可预见费)”是否填在序号三“暂列金额”一栏; “设计费”填在何处?请予以明确。

答:采用湘建价【2020】56号格式清单。详见补充资料:“E.1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问题二十、招标文件第244页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为湘建建函〔2023〕49 号文格式,而招标清单的表格格式为湘建价〔2020〕56号文格式,二者在格式和费用组成上均不一样,无法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报表格式提供。请问:建安工程费是否按招标清单的表格格式提供即可?

答:采用湘建价【2020】56号格式清单。

问题二十一、是否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中的“内容完整性与编制水平”这一块内容?

答:不需要。

问题二十二、本项目电子投标系统技术方案的标书制作界面包含 “其他(暗标)”这一模块,请问此模块是否不需要上传内容,保留原格式即可且不需编制页码?并且此页是否不计入总页数(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1000页)。

问题二十三、请问“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1000页”是指“总承包方案、设计优化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4个模块一起不超过1000页吗?

问题二十四、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技术方案编制规定中约定 “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 1000 页”。评标办法中 设计优化方案 “5.设计说明、图纸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包含图纸则最大技术文件页数偏少,如按招标文件要求则最大页数不足。本项目设计优化方案评分标准中不应包含图纸内容。

答:原则上技术方案所有模块加一起不超过1000页,如超过1000页评标委员会有权在技术评审时扣分。

问题二十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页码,请问技术方案的总承包方案模块,设计优化方案模块,施工组织设计模块,以上3个模块是否可以每个模块均单独从页码1开始编制页码;

问题二十六、设计方案和技术方案是否汇总上传,如果单独上传,对页码是否连续有无要求。

问题二十七、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方案”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页码”,请问是每个评审模块单独编制连续的页码还是整个技术方案编制连续的页码。即是否每个评审模块页码从1开始。

答:总承包方案模块,设计优化方案模块,施工组织设计模块三个模块的页码整体生成连续页码。设计方案和技术方案上传方式请按招标公 (略) 。

问题二十八、本项目电子投标系统中,技术方案的“总承包方案(暗标)”模块,系统自带有关于技术方案的内容与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的相关文字的页面,请问在编制和上传总承包方案模块的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将上述页面及页面中的文字删除?若需要保留上述文字,请问此页是否放在总承包方案的首页,并与总承包方案正文内容编制连续的页码?

答:投标人在编制和上传总承包方案模块的投标文件时可以将系统自带关于技术方案的内容与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的相关文字删除

问题二十九、技术方案各模块的标题是否为 一、总承包方案 二、设计优化方案 三、施工组织设计即把每个标题的后缀“(暗标)”文字去掉

答:是。

问题三十、能否明确本项目的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分别是多少天?

答:招标阶段暂按招标文件执行,实施阶段再具体划分。

问题三十一、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格式中,“一、总承包方案”的后一页为目录页: 目 录 (一)设计优化方案(暗标) (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三)其他(暗标) 请问目录页放在“一、总承包方案”的后一页是否不合理? 并且此目录与技术方案的实际内容不符,没有总承包方案这一章节,序号也不符,请问是否可以将此目录页删除? 若需保留此目录页,请重新明确此目录页各章节的序号与内容,此目录页放在哪个上传模块中?是否放在模块的第一页?是否需要编制页码?

答: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格式中“目录”后面内容为系统自带内容,与投标文件总承包

方案内容编制无关,投标人可以将此目录页删除。

问题三十二、关于保修要求,招标公告 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2000 年第 279 号令规定。”,合同协议书 三“ (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保修,专业设备保修按本合同附件保修书要求进行。”两处描述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问题三十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质量标准与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件第六条的“6.4.1工程质量要求”表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填写的质量标准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质量标准为准?

问题三十四、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三十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施工保修要求与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的保修要求表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填写的保修要求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施工保修要求为准?

答:投标函附录中填写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中标后保修实施细节

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执行。

问题三十六、能否提供软件版招标清单?

答:不提供,由投标 (略) 清单自行编制。

问题三十七、技术暗标对字体有无要求。

答: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问题三十八、本项目办公生活区位置由*方提供还是承包人自行解决?

答:承包人自行解决。

问题三十九、请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口的位置及大小。

答:校内已有水电接驳口位置,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问题四十、投标附录中有关合同部分的内容是否可以填写“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可以。

问题四十一、需要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以扫描件的形式提供。

问题四十二、请问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可以上传签字后的扫描件?

答:可以。

问题四十三、请问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是否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答:《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4 号)中的省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指标的评审依据明确规定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进行认定。

问题四十四、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内建设用地内是否有用作临时施工场地位置,搭设现场临设、办公区、生活区?请明确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确定。

问题四十五、合同协议书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4)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按合同约定动用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索赔等全部款项之和,不得超过本签约合同价(即限定总价)。当本项目最终结算的金额小于限定总价的,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进行结算。当本项目最终结算的金额大于或等于限定总价的,即以限定总价作为最终结算金额。合同外签证是否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全部包含在限定总价范围内。

问题四十六、投标人须知第10.17.9“本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设工地推广使用纯电动智慧渣土车参与渣土运输处置试点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发【2021】51 号)要求处置渣土,具体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合同专用条款未明确是否必须采用纯电动智慧渣土车,请明确。

答:请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属区域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问题四十七、合同协议书中“负责施工区域原有所有管道管线(含煤气管、总自来水管、消防管等内部管等)的迁移及手续办理,如根据相关规定,需第三方进行实施,相关费用及手续由承包人承担。 ”具体哪些需第三方进行实施,请明确。

答:请投标人根据踏勘情况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问题四十八、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14.3.2.2 工程费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的约定:

(3)所有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凭请款单、进度证明文件及照片,支付签约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暂估价)的20%(该支付比例与已完工程量的80%接近);本节点需抵扣40%的预付款;

(4)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竣工资料向城建档

案馆的移交、完成工地内清理及向发包人办理实体移交工作后,凭请款单、建设

工程档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竣工验收记录,支付至签约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

费的80%(包含抵扣的30%的预付款及全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不超过已完工程量的80%;

(5)工程结算评审完成后,凭请款单、结算定案表,付款至工程结算定案总价的97%(专项工程验收未全部完成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须待相关程序全部完成后再行支付),预留本工程结算定案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返还质量保证金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

根据财建〔2022〕183号,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 (略) 场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建议修改为“1.过程付款比例为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2.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范围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3.余下的3%质量保证金,以保函方式替代质保金,或者在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后退还。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的第14.3.2条已进行修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的

招标文件和本答疑公告附件《合同支付与质量保修期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

问题四十九、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缺陷责任期的期限: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一致,自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缺陷责任期的规定是一般是 1 年,最长不超过 2 年,合同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一致,是否表述错误,请明确。

答:表述没有错误。

问题五十、附件二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2.2 三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7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5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5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5 年;

(6)消防工程:5 年;

(7)室外工程:5 年;

(8)弱电工程:5 年。设备质保期以厂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以单个系统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9)空调、电梯等设备为 5 年;

(10)其他项目 5 年。

建议:上述保修期限过长,是否表述错误,请明确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一般保修期限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梯保修期通常为验收开始起1至1.5年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1.7条和合同附件二中第二款中的“质量保修期”

已进行修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的招标文件和本答疑公告附件《合同支付与质量保修期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

问题五十一、履约担保是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合同金额的8%”为准还是以专用合同条件4.2条“签约合同价的8%”为准?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中的“合同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理解。

问题五十二、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承诺书、投标报价封面等填写投标人名称的地方,是否可以只填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答:可以。

问题五十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用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软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等资料模块中的投标人证件复印件”是软件自带的固定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关于本项目需提供的施工单位资料和应具有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等证明资料是否可以放在“其他材料”模块中?

答:可以。

问题五十四、本项目软件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无标题,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设置第一节投标函及附录格式添加相应的标题,还是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答:无需再添加标题。

问题五十五、请提供“E.1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以便单位工程汇总排序?

答:补充提供。详见补充资料:“E.1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问题五十六、对于设置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的条款的质疑。 事实与理由: 2024年8月23日,招标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于“ (略) 公共 (略) ”挂网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园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根据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的查看,我们提出以下质疑。 根据招标文件(下图) 根据以上招标文件内容(1.4.2第3条),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即表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了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招标人在设置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时,应当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同时根据:湘建监督〔2024〕34号《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第五条……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本项目招标的范围: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51㎡(初步设计批复文号:长住建房初设批-2024-13),主要建设四栋学生公寓、地下停车库和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其中地上公寓包含:A#栋公寓,层数1+13层(含架空层),建筑高度49.95m,框架-剪力墙结构;B#C#D#三栋公寓,层数1+6 层(含架空层),框架结构,其中B#栋建筑高度23.65 m,C#D#栋建筑高度23.95m;地上建筑面积为*.77㎡,其中A#栋为9294.32㎡;B#栋为5087.77㎡;C#、D#栋均为5415.34㎡。装配率50.5%,属装配式建筑。其地下车库包含1层地下室停车和设备用房,局部2层人防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8243.74㎡。”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了解到,由于本项目中设计所占的比例极小(设计费限价仅为:*.00元,而建安费为: *.23元)设计工作仅占1%,本项目并非是难度较大或复杂的设计或施工项目。 因此在本项目中,按照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的理解,应该设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才更为合理,而根据湘建监督〔2024〕34号的第五条,……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确定牵头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在投标人方,而非招标人指定。 同样根据本省内的其他同类型的项目显示,一般并不是指定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同样,如果本项目的特点决定了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大于施工工作,那么要求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是合理的。反之,如果没有这样的实际需求而强行设定此条件,就可能涉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因此无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还是湘建监督〔2024〕34号的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均不应该设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建议修改: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单位自行指定或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七、对于设置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的条款的质疑。 本项目实际上是EPC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但总体的施工工期仅为356天(不


足一年),虽然本项目采用了50%以上的预制构件作为施工的内容,但从各方面的施工体量及设计施工内容来看,356天的总工期仍然显得太过匆忙、仓促,并不利于本项目的实施及发展。 建议修改:重新根据同类型项目或者类似项目设置合理工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八、对于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单位奖项设置的质疑。 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中,省级设计奖项为1个。对省级奖项的规定是湖南省内为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外为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此项请明确是否除湖南省外所有省份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均可加分。还是仅有一部分省份与湖南省达成了省奖互相认可协议。

答: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的备注说明和《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4 号)规定进行认定。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因本项目尚在初步设计阶段,部分建筑做法还未完全确定,经论证后,现对部分清单项目建筑构造做法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1.将热水系统的热水管道更改为不锈钢管。

2.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设计费中包含高压供电设计咨询服务费11.*元,该部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合同签订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

本次答疑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 招 标 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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