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备购置1分标重的更正公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备购置1分标重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招标编号:E**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备购置1分标(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条 付款方式--3.付款方式
更正前后内容:如下表所述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条 付款方式--3.付款方式 | (1)预付款:《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30%; (2)进度款:95%以上的设备送到业主指定地点并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待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相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收到*方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合同》价款的97%;剩余《项目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方收到*方付款申请并扣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方的损失后1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1)预付款:《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30%; (2)进度款:所有产品供货至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70%; (3)质保金:*方在进度款支付前按照《项目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存入*方账户,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退还。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称:富川瑶族自 (略)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 (略) 41号
邮编:*
联系人:杨玉莲
电话/传真:0774-*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汇海工程 (略)
地址: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 (略)
邮编:*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利娜
广西汇海工程 (略)
2024年08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招标编号:E**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备购置1分标(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条 付款方式--3.付款方式
更正前后内容:如下表所述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条 付款方式--3.付款方式 | (1)预付款:《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30%; (2)进度款:95%以上的设备送到业主指定地点并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待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相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收到*方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合同》价款的97%;剩余《项目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方收到*方付款申请并扣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方的损失后1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1)预付款:《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30%; (2)进度款:所有产品供货至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70%; (3)质保金:*方在进度款支付前按照《项目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存入*方账户,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退还。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称:富川瑶族自 (略)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 (略) 41号
邮编:*
联系人:杨玉莲
电话/传真:0774-*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汇海工程 (略)
地址: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 (略)
邮编:*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利娜
广西汇海工程 (略)
2024年08月30日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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