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 (略) 受黑龙江省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 (略) 操作规则(试行)》及《 (略) 竞争磋商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 (略)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 (略)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
1.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略)
1.4采购内容:采购A3、A4彩色激光自动双面复印机扫描机一体机复合机、A4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电脑、A3、A4黑色激光打印一体机、分双节带抽保密柜、档案柜
1.5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1.6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三、采购预算:*.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4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所需采购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各环节。
4.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 (略) (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18:00至2024年 08月30日18:00(北京时间);
六、系统使用费
6.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8:00(北京时间)。
6.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7:00前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 (略) 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 (略) 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 (略) 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包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8.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9.1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9.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 (略) 、中国 (略) 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 (略)
地 址:黑 (略) 山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代 理 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话:045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 (略)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编号:0222HW*
澄清内容如下:
1、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澄清为:2024年09月04日17:00前”。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澄清为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3、评分办法中“供货方案澄清为:满分21分,评分细则澄清为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供应商须提供详细、合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及人员配备方案,包装、运输及保护措施,安装方案,培训方案,方案至少包括: 1)、供货及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不限于供货阶段投入本项目的人力、供货时间计划、备品配件供应等措施。 2)、包装 、运输及保护措施:包括不限于产品包装方式、运输计划、运输风险预防 、运输损坏处理、产品保护措施等。 3)、安装方案:包括不限于安装符合行业规范、与使用单位配合等。 4)、培训方案:包含产品的使用、日常维护等 。以上内容满分21分,每缺少一项扣5.25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与本项目不符、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没有具体说明等)的扣2分,扣完为止。”。
本澄清通知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黑龙江省 (略)
地 址:黑 (略) 山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代 理 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话:0451-*
中资国际工程 (略) 受黑龙江省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 (略) 操作规则(试行)》及《 (略) 竞争磋商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 (略)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 (略)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
1.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略)
1.4采购内容:采购A3、A4彩色激光自动双面复印机扫描机一体机复合机、A4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电脑、A3、A4黑色激光打印一体机、分双节带抽保密柜、档案柜
1.5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1.6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三、采购预算:*.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4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所需采购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各环节。
4.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 (略) (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18:00至2024年 08月30日18:00(北京时间);
六、系统使用费
6.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8:00(北京时间)。
6.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7:00前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 (略) 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 (略) 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 (略) 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包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8.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9.1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
9.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 (略) 、中国 (略) 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 (略)
地 址:黑 (略) 山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代 理 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话:045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 (略)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编号:0222HW*
澄清内容如下:
1、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澄清为:2024年09月04日17:00前”。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澄清为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3、评分办法中“供货方案澄清为:满分21分,评分细则澄清为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供应商须提供详细、合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及人员配备方案,包装、运输及保护措施,安装方案,培训方案,方案至少包括: 1)、供货及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不限于供货阶段投入本项目的人力、供货时间计划、备品配件供应等措施。 2)、包装 、运输及保护措施:包括不限于产品包装方式、运输计划、运输风险预防 、运输损坏处理、产品保护措施等。 3)、安装方案:包括不限于安装符合行业规范、与使用单位配合等。 4)、培训方案:包含产品的使用、日常维护等 。以上内容满分21分,每缺少一项扣5.25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与本项目不符、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没有具体说明等)的扣2分,扣完为止。”。
本澄清通知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黑龙江省 (略)
地 址:黑 (略) 山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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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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