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南楼重建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答疑公告
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南楼重建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南楼重建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南楼重建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招标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GZ*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补疑如下。
1.由于本项目清单控制价重新发布,本项目异常低价现相应调整为:*.66元。
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企业实力的评审,我方提供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建筑行业综合数据统计”证书,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
3.六个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是否符合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人员要求?
答:符合。
4.我单位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本项目我单位拟组联合体进行投标,我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针对投标人须知1.4.4(5)项,我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所需机电工程专业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少于6人,若我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表示:我单位只承担本项目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联合体单位承担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内容,请问评标时我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所需建造师数量是否无需核查,仅需核查联合体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所需建造师数量?
答: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仅核查联合体中承担智能化工程任务的单位资质,所需的建造师数量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文件中第9页,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未满足《建筑业企 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专业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请问:我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0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中满足其中一个专业人数不少于6人,或两个专业合计不少于6人,均符合条件。
6.招标文件第4页,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提升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公共建筑工程总包业绩中包含不少于50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上述两项业绩类型予以认可,需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要求。
7.招标文件第73页,投标人业绩: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提升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公共建筑工程总包业绩中包含不少于*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上述两项业绩类型予以认可,需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要求。
8.招标文件第74页,项目经理业绩: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提升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公共建筑工程总包业绩中包含不少于*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上述两项业绩类型予以认可,需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要求。
9.综合实力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请问:
(1)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2)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建筑钢结构行业竞争力50强企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 中国 2023 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 级企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10.投标人企业资格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揽的公共建筑项目合同中包含*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若业绩资料中不能体现具体金额,是否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合同*方)出具的盖章证明资料证明。
答:上述业绩类型予以认可,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载明:“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1.投标人企业评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揽的公共建筑项目合同中包含*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若业绩资料中不能体现具体金额,是否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合同*方)出具的盖章证明资料证明。
答:上述业绩类型予以认可,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载明:“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2.投标人项目经理评审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揽的公共建筑项目合同中包含*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若业绩资料中不能体现具体金额,是否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合同*方)出具的盖章证明资料证明。
答:上述业绩类型予以认可,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载明:“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中(2)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未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专业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请问: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6人能否满足认可?还是机电工程专业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分别不少于6人,或2专业一起共不少于6人给予认可?
答:“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中满足其中一个专业人数不少于6人,或两个专业合计不少于6人,均符合条件。
14.公司因特殊情况,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员注册调整, (略) 没有体现,能够提交已申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受理回执,是否认可符合条件?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标准执行。
15.联合体投标:企业业绩资格审核、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何一家提供或一起提供都满足需求?还是由发起人提供才满足需求?
答: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对业绩提供方并未进行限定。
16.组建联合体情况:
招标文件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联合体中承担装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 3.1.1 建筑装修装饰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智能化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 3.1.1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要求;
请问: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或仅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这二家单位组建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标是否满足投标条件?
答:联合体中承担装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级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智能化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级资质。
17.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31日17 时30分前,待业主审核补充发布答疑,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时间仓促很是紧张,建议开标时间能够予以延长考虑,谢谢。
答:开标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执行。
18.招标文件附件(梅山饭店补遗-8.19),P4第五条
接收清单后
此处应该怎么调整?已计入的项目价值*.00元是否能够手动修改?若能手动修改,需要解锁,然后会报错,是否有影响?
请明确总包服务费软件中怎么计取?如何操作!
答:可以手动调整,具体报价参照招标补疑中总承包服务费说明,报错无影响。
19.招标文件P34业绩证明材料:(2) (略) 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 (略) 项目合同信息截图及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截图,是否认可?
答:认可。
20.招标文件P34业绩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 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请问:合同*方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已载明,请投标人仔细研读。
21.招标文件P7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 (略) 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装饰类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承接具体定义?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描述的是承建,请问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承接(或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予以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22.招标文件P7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装饰类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装饰类工程奖项具体定义?请问装饰类工程项目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是否认可?
答: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 (略) 文件的截图,且应体现装饰类奖项;仅认可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装饰类)。
23.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和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可以重复。
24.招标文件P25:10.15(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限期处罚,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结合招标文件P39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请明确,投标时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是否要明确具体?
答:10.15(2)是中标后招标人现场核查要求,附表2是中标后配备人员。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具体要求,请投标人仔细研读。
25.请明确:BIM是否中标后提供,投标期间无需提供?
答:BIM成果可在中标后提供,也可在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请投标人自行考量。
26.我单位提供的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是否满足招标文件2.2.1(1)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要求?
答:是,需满足评审要求。
27.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加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拟提供的业绩竣工资料为与施工总承包一起办理的整体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报告中含有装饰工程内容,未单独出具竣工资料,但有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28.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提供的业绩中竣工未单独出具竣工资料,与施工总承包一起办理的整体竣工验收,但有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2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装饰类工程奖项。
(1)我司拟派项目经理获奖为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第一批)(建筑幕墙类),请问奖项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仅认可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装饰类)。
(2)我司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为公共建筑工程且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请问奖项是否认可?
答:仅认可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装饰类)。
30.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加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5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提供的业绩中竣工未单独出具竣工资料,与施工总承包一起办理的竣工验收,但有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31.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提供的业绩中竣工未单独出具竣工资料,与施工总承包一起办理的竣工验收,但有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3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装饰类工程奖项。
(1)我司拟派项目经理获奖为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第一批)(建筑幕墙类),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仅认可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装饰类)。
(2)我司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为公共建筑工程且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请问是否认可?
答:仅认可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装饰类)。
33.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软件没有相应的上传窗口,请问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上传到商务文件其他资料窗口里面。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34.投标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投标软件没有相应的上传窗口,请问是否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里面的客观分节点4、5、6、7、8窗口逐个上传。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35.详细评审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上传投标软件,请问是否都上传到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里面的投标人奖项、荣誉窗口?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3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请问我司荣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数据统计(装饰类)排名前10,是否予以认可?
答:数据统计类奖项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蜀 (略) 125号梅山饭店
联系人:潘经理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8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南楼重建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南楼重建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招标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GZ*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补疑如下。
1.由于本项目清单控制价重新发布,本项目异常低价现相应调整为:*.66元。
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企业实力的评审,我方提供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建筑行业综合数据统计”证书,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
3.六个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是否符合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人员要求?
答:符合。
4.我单位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本项目我单位拟组联合体进行投标,我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针对投标人须知1.4.4(5)项,我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所需机电工程专业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少于6人,若我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表示:我单位只承担本项目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联合体单位承担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内容,请问评标时我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所需建造师数量是否无需核查,仅需核查联合体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所需建造师数量?
答: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仅核查联合体中承担智能化工程任务的单位资质,所需的建造师数量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文件中第9页,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未满足《建筑业企 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专业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请问:我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0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中满足其中一个专业人数不少于6人,或两个专业合计不少于6人,均符合条件。
6.招标文件第4页,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提升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公共建筑工程总包业绩中包含不少于50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上述两项业绩类型予以认可,需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要求。
7.招标文件第73页,投标人业绩: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提升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公共建筑工程总包业绩中包含不少于*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上述两项业绩类型予以认可,需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要求。
8.招标文件第74页,项目经理业绩: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提升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公共建筑工程总包业绩中包含不少于*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上述两项业绩类型予以认可,需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要求。
9.综合实力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请问:
(1)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2)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建筑钢结构行业竞争力50强企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 中国 2023 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 级企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10.投标人企业资格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揽的公共建筑项目合同中包含*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若业绩资料中不能体现具体金额,是否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合同*方)出具的盖章证明资料证明。
答:上述业绩类型予以认可,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载明:“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1.投标人企业评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揽的公共建筑项目合同中包含*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若业绩资料中不能体现具体金额,是否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合同*方)出具的盖章证明资料证明。
答:上述业绩类型予以认可,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载明:“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2.投标人项目经理评审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揽的公共建筑项目合同中包含*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若业绩资料中不能体现具体金额,是否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合同*方)出具的盖章证明资料证明。
答:上述业绩类型予以认可,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载明:“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中(2)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未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专业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请问: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6人能否满足认可?还是机电工程专业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分别不少于6人,或2专业一起共不少于6人给予认可?
答:“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中满足其中一个专业人数不少于6人,或两个专业合计不少于6人,均符合条件。
14.公司因特殊情况,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员注册调整, (略) 没有体现,能够提交已申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受理回执,是否认可符合条件?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标准执行。
15.联合体投标:企业业绩资格审核、详细评审业绩,项目经理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何一家提供或一起提供都满足需求?还是由发起人提供才满足需求?
答: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对业绩提供方并未进行限定。
16.组建联合体情况:
招标文件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联合体中承担装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 3.1.1 建筑装修装饰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智能化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 3.1.1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要求;
请问: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或仅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这二家单位组建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标是否满足投标条件?
答:联合体中承担装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级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智能化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级资质。
17.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31日17 时30分前,待业主审核补充发布答疑,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时间仓促很是紧张,建议开标时间能够予以延长考虑,谢谢。
答:开标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执行。
18.招标文件附件(梅山饭店补遗-8.19),P4第五条
接收清单后
此处应该怎么调整?已计入的项目价值*.00元是否能够手动修改?若能手动修改,需要解锁,然后会报错,是否有影响?
请明确总包服务费软件中怎么计取?如何操作!
答:可以手动调整,具体报价参照招标补疑中总承包服务费说明,报错无影响。
19.招标文件P34业绩证明材料:(2) (略) 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 (略) 项目合同信息截图及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截图,是否认可?
答:认可。
20.招标文件P34业绩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 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请问:合同*方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已载明,请投标人仔细研读。
21.招标文件P7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 (略) 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装饰类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承接具体定义?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描述的是承建,请问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承接(或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予以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22.招标文件P7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装饰类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装饰类工程奖项具体定义?请问装饰类工程项目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是否认可?
答: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 (略) 文件的截图,且应体现装饰类奖项;仅认可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装饰类)。
23.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和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可以重复。
24.招标文件P25:10.15(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限期处罚,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结合招标文件P39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请明确,投标时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是否要明确具体?
答:10.15(2)是中标后招标人现场核查要求,附表2是中标后配备人员。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具体要求,请投标人仔细研读。
25.请明确:BIM是否中标后提供,投标期间无需提供?
答:BIM成果可在中标后提供,也可在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请投标人自行考量。
26.我单位提供的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是否满足招标文件2.2.1(1)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要求?
答:是,需满足评审要求。
27.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加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拟提供的业绩竣工资料为与施工总承包一起办理的整体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报告中含有装饰工程内容,未单独出具竣工资料,但有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28.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提供的业绩中竣工未单独出具竣工资料,与施工总承包一起办理的整体竣工验收,但有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2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装饰类工程奖项。
(1)我司拟派项目经理获奖为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第一批)(建筑幕墙类),请问奖项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仅认可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装饰类)。
(2)我司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为公共建筑工程且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请问奖项是否认可?
答:仅认可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装饰类)。
30.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加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5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提供的业绩中竣工未单独出具竣工资料,与施工总承包一起办理的竣工验收,但有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31.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我司提供的业绩中竣工未单独出具竣工资料,与施工总承包一起办理的竣工验收,但有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3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装饰类工程奖项。
(1)我司拟派项目经理获奖为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第一批)(建筑幕墙类),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仅认可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装饰类)。
(2)我司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为公共建筑工程且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请问是否认可?
答:仅认可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装饰类)。
33.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软件没有相应的上传窗口,请问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上传到商务文件其他资料窗口里面。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34.投标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投标软件没有相应的上传窗口,请问是否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里面的客观分节点4、5、6、7、8窗口逐个上传。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35.详细评审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上传投标软件,请问是否都上传到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里面的投标人奖项、荣誉窗口?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3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请问我司荣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数据统计(装饰类)排名前10,是否予以认可?
答:数据统计类奖项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蜀 (略) 125号梅山饭店
联系人:潘经理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8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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