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
关于“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 ||
行政区域 | 坪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22: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坪山 (略) 金牛商业大厦东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食品检测建设情况”调整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2 | 食品检测建设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检测室,得50分。 2.投标人具有检测仪器并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仪器校准报告,本小项累计最高得50分。 ①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得10分; ②具有微生物检测仪的,得10分; ③具有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得10分; ④具有重金属检测仪的,得10分; ⑤具有多功能食品安全综合分析检测仪的,得10分。 同一类仪器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评分内容第1项同时提供: ①如场地为自有的,提供自有房产证明;如场地为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②检测室建设合同。 ③检测室内景、外景照片各一张。 2.评分内容第2项同时提供: ①检测仪器照片; ②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为投标人); ③校准报告(校准结果为合格或同类表述)。 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一、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地址: (略) 坪山 (略) 5号金牛商业大厦
联系方式:金先生 0755-*
2.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坪山高铁站对面奋斗广场A座405-407(坪山站A出口)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
(略) (略)
2024年7月8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 ||
行政区域 | 坪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22: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坪山 (略) 金牛商业大厦东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食品检测建设情况”调整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2 | 食品检测建设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检测室,得50分。 2.投标人具有检测仪器并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仪器校准报告,本小项累计最高得50分。 ①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得10分; ②具有微生物检测仪的,得10分; ③具有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得10分; ④具有重金属检测仪的,得10分; ⑤具有多功能食品安全综合分析检测仪的,得10分。 同一类仪器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评分内容第1项同时提供: ①如场地为自有的,提供自有房产证明;如场地为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②检测室建设合同。 ③检测室内景、外景照片各一张。 2.评分内容第2项同时提供: ①检测仪器照片; ②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为投标人); ③校准报告(校准结果为合格或同类表述)。 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一、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地址: (略) 坪山 (略) 5号金牛商业大厦
联系方式:金先生 0755-*
2.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坪山高铁站对面奋斗广场A座405-407(坪山站A出口)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
(略) (略)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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