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服务项目的补充及延期公告
关于第2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服务项目的补充及延期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2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服务项目 | ||
品目 | 就业指导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22: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屈恩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田 (略) 612栋704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2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保业务错峰办理的通告》, (略)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4年6月21日18:00至2024年6月30日24:00停机,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系统升级工作, (略) 上服务系统、 (略) 上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参加 (略) 上申报系统、 (略) 上服务系统、“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及社保自助终端全面暂停服务。鉴于以上事实,现针对第2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DL*)作出补充及延期,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社保资料的补充
(1)招标文件中涉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 (略) 人员)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扫描件。
(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综合实力部分中“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的“证明材料”内容调整为“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证明依据,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 (略) 人员)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综合实力部分中“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中的“证明材料”内容调整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2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服务项目 | ||
品目 | 就业指导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22: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屈恩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田 (略) 612栋704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2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保业务错峰办理的通告》, (略)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4年6月21日18:00至2024年6月30日24:00停机,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系统升级工作, (略) 上服务系统、 (略) 上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参加 (略) 上申报系统、 (略) 上服务系统、“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及社保自助终端全面暂停服务。鉴于以上事实,现针对第28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DL*)作出补充及延期,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社保资料的补充
(1)招标文件中涉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 (略) 人员)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扫描件。
(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综合实力部分中“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的“证明材料”内容调整为“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证明依据,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但至少 (略) 人员)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综合实力部分中“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中的“证明材料”内容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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