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F包的更正公告
关于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F包的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坪山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坪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22: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筱韵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坪山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二办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坪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坪山区龙田街 (略) 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 |
更正项目 | 招标文件原设置 | 更改后设置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一)评分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签订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食材配送同类项目业绩; 2、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验收)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 “合格”或该评价体系的最高评价等级。 每提供1个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同类业绩得10分,最高得100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总体(终期)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合同*方公章(业务章)。证明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 (4)同时提供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相关证明,形式不限。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一)评分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签订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学校(含幼儿园)食材配送同类项目业绩; 2、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验收)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 “合格”或该评价体系的最高评价等级。 每提供1个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同类业绩得10分,最高得100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总体(终期)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合同*方公章(业务章)。证明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坪山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坪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22: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筱韵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坪山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二办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坪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坪山区龙田街 (略) 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 |
更正项目 | 招标文件原设置 | 更改后设置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一)评分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签订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食材配送同类项目业绩; 2、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验收)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 “合格”或该评价体系的最高评价等级。 每提供1个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同类业绩得10分,最高得100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总体(终期)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合同*方公章(业务章)。证明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 (4)同时提供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相关证明,形式不限。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一)评分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签订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学校(含幼儿园)食材配送同类项目业绩; 2、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验收)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 “合格”或该评价体系的最高评价等级。 每提供1个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同类业绩得10分,最高得100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总体(终期)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合同*方公章(业务章)。证明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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