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山县永兴路鲁平大道-泰山路段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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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山县永兴路鲁平大道-泰山路段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3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鲁采招标-2024-53

无字

招 标 人: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昊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6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40 -

第六章................................................................................................................. - 41 -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42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43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5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8 -

四、投标保证金........................................................................................................... - 49 -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50 -

六、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 51 -

七、资格审查资料....................................................................................................... - 52 -

八、项目管理机构....................................................................................................... - 56 -

九、施工组织设计....................................................................................................... - 60 -

十、其他材料............................................................................................................... - 67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

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7-*-04-01-*)已由主管批准建设,河南省鑫昊 (略) 受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意向者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4-53

2、项目名称: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一标段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00

*.00

*.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主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

5.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及“中国 (略) ”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拟,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 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鲁山县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及《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 (略) 站;本次招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 (略) (略) 、鲁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鲁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7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鑫昊 (略)

地址:河 (略) 湛 (略) (略) 交叉口北侧建工景苑2单元11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名 称: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省鑫昊 (略)

地址:河 (略) 湛 (略) (略) 交叉口北侧建工景苑2单元11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3

项目名称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4

项目地点

该项目位于鲁山县中天大酒店东侧申庄村,南至鲁平大 (略) 交叉口, (略) ,占地约7.68 亩。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服务、工程)

□货物 □服务 ■工程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8

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项)不得高于上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分部分项工程费

*.17

2.措施项目费

*.93

2.1安全文明施工费

*.03

2.2其他措施费

*.58

2.3单价措施费

*.32

3.其他项目

/

3.1暂列金额(不含税)

/

3.2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

4、规费(不含税)

*.39

5、税金

*.56

9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10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计划工期

1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

1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否□

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7

分包

允许□ 不允许■

18

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最高投标限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如有)、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0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质疑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2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法加盖造价师执业章及签字的,请打印签字盖章后另附在其他材料里。

25

投标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6

递交文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27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2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9

资格审查主体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

3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一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河南省评标专家综合库中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3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如出现不足情形,按实际数量推荐)

32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3

开标程序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2015】299号文规定收取,金额*元,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5

付款方式

(1)首付款: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

(2)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施工完成至总工程量10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决算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36

验收要求及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3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整(*.00元)

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 24时00前;

3、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递交形式:(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4、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38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担保形式:保函或现金

39

本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业

40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41

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相关政策

一、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原因。

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在采购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三、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招标文件,鼓励中标投标人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招标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 (略) 财政局出台的《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五、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略) 财政局出台的《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招标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招标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专家特别注意“四方信用评价”须知(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河南省 (略) 》目前已增加“四方信用评价”功能。请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价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评价工作。

时间节点在评审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果超期未评价,系统会默认超期不让评价。注:请各方注意时间,避免因超期未评价影响自身信用!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2.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

3.采购人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

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采购人进行评价。

42

实质性条款

一、工程竣工结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承包方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漏报的内容,招标人认为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补列,结算时不在增加。

二、合同价调整的因素

1、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其他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的工程量按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②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规范组出综合单价,经相关部门确定后按实调整。

2、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规定有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材料单价调整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材料价格风险,当主要材料价变动幅度在±5%(含±5%)以内时,不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5%(不含±5%)以上时,材料价根据施工时间段材料用量加权计算,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的材料单价。

4、材料供应办法: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保管,材料采购前其质量、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可,结算时以招标人批准的价格办理工程结算,中标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向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5、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用于招标的施工图纸相比,在施工工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动时,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包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包含±15%)以上时,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相互配合做到文明施工。投标人须承诺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招标人的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中标人保证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与质量完成该项目。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中标人不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缺岗(节假日除外)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元的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中标人且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5、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6、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并按前述约定结算。

7、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8、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9、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若经招标人考察证实其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实后,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被记入黑名单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1年内禁止参与鲁山县的招投标活动,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特别要求

1、为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拨付的工程款能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出现挪作他用的现象。如发现项目工程款有挪作他用的现象,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下次工程款或由发包人代付工程(或材料)款,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 (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略) 建设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

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4、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43

其他

1、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项目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合同在线签订。

具体流程:

招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投标人) (略) (略) “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3、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当天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中标单位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系统下载) 2份,封皮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至代理机构以备*方存档使用。

44

四方信用评价

(略) 政府采购项目已实行四方信用评价功能,各方主体请登录“ (略) (略) ”按照评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采购人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中标、成交供应商。

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

2.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

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

3.评审专家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代理机构。

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

4.代理机构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

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

45

防范投标人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开标。

2、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二、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网站地址:http://** 如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不见面操作流程不一致时,以不见面操作流程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档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3.7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但不得与经济利益挂钩)。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保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7.5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6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7 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标包),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 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2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4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5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拟派人员证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注:以上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缺项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经评委评审投报价格合理且未超出招标控制价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 50 分

技术标: 25 分

综合标: 2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权重

系数K的确定

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在取值区间内间隔为0.1。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2.2.4(1)

技术标

(25分)

1

内容完整性

0-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0.5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1.5<得分≤2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1.5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1.5

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6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1.5

7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8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0.5-2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得分≤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

9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1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0.5

10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1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12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13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2.2.4(2)

商务标(50分)

1、投标报价的评审(30分)

本评分标准中所述“投标报价”是指《投标函附录》中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的投标报价,上述项目费用属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项目单价(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2.2.4(3)

综合标(25分)

序号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计分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6分)

投标人在 202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得 3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0≤得分≤6

2

服务承诺

(8分)

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发包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和交工后回访、保修方面等方面的承诺详实可行的得8分,较合理的得5分,一般的得2分。

0≤得分≤8

3

优惠承诺(5分)

优惠承诺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3<得分≤5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1≤得分≤3

4

履职尽责承诺(6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保证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3<得分≤6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保证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1≤得分≤3

注:所有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评标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除外)。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详细评审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标委员会打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

2.工程地点: 该项目位于鲁山县中天大酒店东侧申庄村,南至鲁平大 (略) 交叉口, (略) ,占地约7.68 亩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鲁发改[2022]57号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 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主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3.付款方式:(1)首付款: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2)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施工完成至总工程量10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决算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册提供,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查看)

第六章 图 纸

(另册提供,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查看)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顶山工程造价》第一期中的材料价格 (略) 场价调整计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要求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1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税金

暂列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

2

投标报价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大写)

(小写) 元

3

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4

人工费

5

投报计划工期

日历天

6

投报工程质量

7

投标有效期

8

项目经理

姓 名

专业、级别、注册证编号

9

备注(优惠条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联系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

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

内容。

六、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不再查看证件原件,均以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复印件。


附2: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项目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


附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应附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连续3个月)复印件。


九、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十、其他材料

1、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基本信息

1、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企业地址:

3、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 技术负责人: 证书编号:

项目组其他成员:

5、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中标 (略) 站( (略) 站名称即可)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说明: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略) 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7、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 (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略) 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 (略) 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略) 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3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鲁采招标-2024-53

无字

招 标 人: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昊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6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40 -

第六章................................................................................................................. - 41 -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42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43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5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8 -

四、投标保证金........................................................................................................... - 49 -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50 -

六、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 51 -

七、资格审查资料....................................................................................................... - 52 -

八、项目管理机构....................................................................................................... - 56 -

九、施工组织设计....................................................................................................... - 60 -

十、其他材料............................................................................................................... - 67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

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7-*-04-01-*)已由主管批准建设,河南省鑫昊 (略) 受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意向者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4-53

2、项目名称: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一标段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00

*.00

*.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主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

5.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及“中国 (略) ”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拟,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上开标大厅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 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鲁山县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及《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 (略) 站;本次招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 (略) (略) 、鲁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鲁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7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鑫昊 (略)

地址:河 (略) 湛 (略) (略) 交叉口北侧建工景苑2单元11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名 称: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省鑫昊 (略)

地址:河 (略) 湛 (略) (略) 交叉口北侧建工景苑2单元11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3

项目名称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4

项目地点

该项目位于鲁山县中天大酒店东侧申庄村,南至鲁平大 (略) 交叉口, (略) ,占地约7.68 亩。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服务、工程)

□货物 □服务 ■工程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8

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项)不得高于上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分部分项工程费

*.17

2.措施项目费

*.93

2.1安全文明施工费

*.03

2.2其他措施费

*.58

2.3单价措施费

*.32

3.其他项目

/

3.1暂列金额(不含税)

/

3.2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

4、规费(不含税)

*.39

5、税金

*.56

9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10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计划工期

1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

1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否□

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7

分包

允许□ 不允许■

18

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最高投标限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如有)、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0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质疑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2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法加盖造价师执业章及签字的,请打印签字盖章后另附在其他材料里。

25

投标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6

递交文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27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2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9

资格审查主体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

3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一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河南省评标专家综合库中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3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如出现不足情形,按实际数量推荐)

32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3

开标程序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2015】299号文规定收取,金额*元,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5

付款方式

(1)首付款: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

(2)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施工完成至总工程量10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决算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36

验收要求及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3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整(*.00元)

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 24时00前;

3、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递交形式:(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4、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38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担保形式:保函或现金

39

本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业

40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41

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相关政策

一、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原因。

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在采购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三、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招标文件,鼓励中标投标人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招标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 (略) 财政局出台的《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五、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略) 财政局出台的《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招标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招标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专家特别注意“四方信用评价”须知(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河南省 (略) 》目前已增加“四方信用评价”功能。请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价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评价工作。

时间节点在评审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果超期未评价,系统会默认超期不让评价。注:请各方注意时间,避免因超期未评价影响自身信用!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2.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

3.采购人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

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采购人进行评价。

42

实质性条款

一、工程竣工结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承包方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漏报的内容,招标人认为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补列,结算时不在增加。

二、合同价调整的因素

1、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其他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的工程量按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②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规范组出综合单价,经相关部门确定后按实调整。

2、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规定有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材料单价调整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材料价格风险,当主要材料价变动幅度在±5%(含±5%)以内时,不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5%(不含±5%)以上时,材料价根据施工时间段材料用量加权计算,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的材料单价。

4、材料供应办法: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保管,材料采购前其质量、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可,结算时以招标人批准的价格办理工程结算,中标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向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5、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用于招标的施工图纸相比,在施工工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动时,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包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包含±15%)以上时,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相互配合做到文明施工。投标人须承诺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招标人的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中标人保证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与质量完成该项目。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中标人不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缺岗(节假日除外)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元的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中标人且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5、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6、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并按前述约定结算。

7、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8、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9、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若经招标人考察证实其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实后,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被记入黑名单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1年内禁止参与鲁山县的招投标活动,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特别要求

1、为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拨付的工程款能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出现挪作他用的现象。如发现项目工程款有挪作他用的现象,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下次工程款或由发包人代付工程(或材料)款,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 (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略) 建设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

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4、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43

其他

1、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项目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合同在线签订。

具体流程:

招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投标人) (略) (略) “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3、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当天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中标单位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系统下载) 2份,封皮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至代理机构以备*方存档使用。

44

四方信用评价

(略) 政府采购项目已实行四方信用评价功能,各方主体请登录“ (略) (略) ”按照评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采购人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中标、成交供应商。

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

2.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

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

3.评审专家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代理机构。

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

4.代理机构评价指标

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

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

45

防范投标人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开标。

2、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二、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网站地址:http://** 如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不见面操作流程不一致时,以不见面操作流程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档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3.7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但不得与经济利益挂钩)。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保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7.5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6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7 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标包),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 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2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4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5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拟派人员证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注:以上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缺项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经评委评审投报价格合理且未超出招标控制价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 50 分

技术标: 25 分

综合标: 2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权重

系数K的确定

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在取值区间内间隔为0.1。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2.2.4(1)

技术标

(25分)

1

内容完整性

0-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0.5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1.5<得分≤2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1.5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1.5

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6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1.5

7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8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0.5-2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得分≤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

9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1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0.5

10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1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12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13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2.2.4(2)

商务标(50分)

1、投标报价的评审(30分)

本评分标准中所述“投标报价”是指《投标函附录》中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的投标报价,上述项目费用属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项目单价(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2.2.4(3)

综合标(25分)

序号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计分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6分)

投标人在 202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得 3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0≤得分≤6

2

服务承诺

(8分)

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发包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和交工后回访、保修方面等方面的承诺详实可行的得8分,较合理的得5分,一般的得2分。

0≤得分≤8

3

优惠承诺(5分)

优惠承诺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3<得分≤5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1≤得分≤3

4

履职尽责承诺(6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保证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3<得分≤6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保证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1≤得分≤3

注:所有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评标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除外)。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详细评审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标委员会打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 。

2.工程地点: 该项目位于鲁山县中天大酒店东侧申庄村,南至鲁平大 (略) 交叉口, (略) ,占地约7.68 亩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鲁发改[2022]57号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 鲁 (略) (鲁平大道- (略) 段)建设项目,主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3.付款方式:(1)首付款: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2)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施工完成至总工程量10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决算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册提供,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查看)

第六章 图 纸

(另册提供,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中查看)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顶山工程造价》第一期中的材料价格 (略) 场价调整计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要求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1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税金

暂列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

2

投标报价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大写)

(小写) 元

3

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4

人工费

5

投报计划工期

日历天

6

投报工程质量

7

投标有效期

8

项目经理

姓 名

专业、级别、注册证编号

9

备注(优惠条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联系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

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

内容。

六、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不再查看证件原件,均以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复印件。


附2: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项目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


附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应附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连续3个月)复印件。


九、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十、其他材料

1、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基本信息

1、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企业地址:

3、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 技术负责人: 证书编号:

项目组其他成员:

5、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中标 (略) 站( (略) 站名称即可)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说明: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略) 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7、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 (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略) 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 (略) 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略) 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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