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排沙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绥江排沙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绥江排沙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1:3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8-*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宁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鼎湖区坑口鼎盛大道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8-* | ||
附件: | |||
附件1 | 绥江排沙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磋商文件(*).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D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江排沙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9 09:30:00,更正为:2024-09-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09 09:30:00,更正为:2024-09-09 10:0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更正为:张小姐。
1、报价方式补充安全生产费、其他临时工程费等计算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其他”内容。
2、开标时间修改至10:00,其余不变。
如采购文件有不一致内容,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远程开标提醒:
(1) (略) 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会, (略) “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
(3)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 (略) (http://**)下载操作手册查询, (略) 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 称:广宁县水利局
地 址:广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758-*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鼎湖区坑口鼎盛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58-*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8-*
广东 (略)
2024年09月02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绥江排沙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1:3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8-*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宁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鼎湖区坑口鼎盛大道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8-* | ||
附件: | |||
附件1 | 绥江排沙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磋商文件(*).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D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江排沙段河道清淤疏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9 09:30:00,更正为:2024-09-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09 09:30:00,更正为:2024-09-09 10:0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更正为:张小姐。
1、报价方式补充安全生产费、其他临时工程费等计算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其他”内容。
2、开标时间修改至10:00,其余不变。
如采购文件有不一致内容,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远程开标提醒:
(1) (略) 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会, (略) “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
(3)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 (略) (http://**)下载操作手册查询, (略) 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 称:广宁县水利局
地 址:广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758-*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鼎湖区坑口鼎盛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58-*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8-*
广东 (略)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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